當下很多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都與醫療衛生界息息相關。當前,少數人員、個別單位和地區不時發生有損醫德的事件,但這絕不能代表醫療衛生系統的主流和方向,醫療衛生系統的絕大多數醫護人員都是按照醫德規范行醫的,是具有治病救人的良好素質的。
美國前總統克林頓曾說過:我希望把治療權利還給醫生。因為他看到在美國,有越來越多的因素使得醫生的行為出現異化。同樣,在我國也存在一些影響公立醫院、醫生行為的因素,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種:
1、**財政投入不到位導致公立醫院自我“發展”、自我“養活”
由于財政投入不足,我國公立醫院基本是“自負盈虧”.其中,很大一部分收入主要依靠藥品。同時醫院給各科室下達創收指標,并將其與醫生收入掛鉤,這種種的一切導致醫護人員的醫德受到干擾,醫療行為被異化。與此同時,高風險、高投入、低效益的兒科、傳染科等被弱化,高附加值的科室卻“高速”發展,個別學科甚至“畸形”發展。
2、醫療行為實行“舉證倒置” 帶來了“防衛醫療”
每個患者的病情都有“個體差異”,且病情都會發生變化,同樣的疾病發生在不同的患者身上,治療的方案也不一樣。但當前醫療行為實行的“舉證倒置”制度使得醫生為防范以后可能產生的醫療官司中的不利情境而實行“防衛醫療”. 也就是說,患者只需提出主張,而無需證明自己的主張合理,被告方(醫院)卻必需提出證據來證明醫院在整個診療過程中無過錯。那么,如何證明呢,最有效的是撒網。因為即使是一個感冒,也有可能導致肺炎腦炎等,也可能與白血病相混淆。因此,所有的相關檢查,一樣也不能少!這一切產生醫患信任危機和資源浪費的嚴重后果。傳統醫學道德受到了嚴重的挑戰,醫療單位和醫護人員陷入道德兩難。
3、醫護人員的片面考核評價標準使得醫生的行為出現異化
對于公立醫院、醫護人員,核心的評價指標應是診斷的及時性和準確性,治療的有效性和經濟成本的可承受性,絕對不能以“科研成果”、SCI論文、經濟收入等作為評價的核心指標。醫院以醫為主,科研、教學必須服從于、服務于臨床第一線的需要。
4、醫藥器械公司異化的消瘦行為干擾醫生的醫療行為
基本藥品(含疫苗)、器材、設備、試劑、材料等與我國13億人的健康密切相關,而它們的生產、**方式,它們的消瘦行為與企業人員的職業道德,它們的價格和利潤的“合法性”等,均嚴重影響和干擾著公立醫療衛生單位、醫護人員的醫療行為和醫療秩序。當前醫藥器械公司異化的消瘦行為和“自我保障”為基本的醫院財務需要嚴重干擾著醫療行為和醫療秩序。
此外,對醫療衛生單位和醫療行為實行簡單化的“滿意度”評價等,降低了醫護人員的社會地位,弱化了醫療行為者應有的尊嚴。類似的因素還有財政、醫保費用的支付方式等,無不影響著醫療的行為。不符合醫學規律和醫學道德要求的制度、規范等,均會導致公立醫療單位和醫護人員的行為異化。
醫學涉及倫理、涉及管理、涉及整個衛生政策和規則的制定。除了**有關部門通過醫改進行制度改革外,作為醫療主體及關鍵人物之一的醫生們絕對不能袖手旁觀,要走出本部門、本行業,積極參與法律法規的制定,發出自己的聲音,因為你們是醫療的親歷者,與患者一樣同樣深受其害,最了解當前醫療存在的種種弊端,最清楚問題的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