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醫院急診科,早八點科室交接班,主任在晨會上講,有護士(尤其是夜間)未經醫生,就把接診到的傷患轉送到樓上各病區(住院部),以后各班護士要注意,避免再犯……
當時,護士長顧及大局,沒有當面跟主任起爭執,會后,護士長在護辦室詢問各班護士,有誰擅自把傷患轉往樓上,未經醫生允許?沒有人承認,現場收取的只是一片議論。
護士長來到主任辦公室,與主任就此事溝通:有人說護士擅自往樓上分流病人,是發生在哪一天,那個時段,哪個科室?科里應該抓住一件事,一追到底,調查清楚,有針對性的進行專管,你這樣在會上泛指,打擊一片,說了也是白說,沒有人會承認,根本就起不到一點管理作用。
主任:這事,你不要偏袒護士,確實有這樣的護士。有樓上病區反應的,也有科里醫生反應的,我的意見是在科會上提提,給大家一個警示,敲個警鐘,讓大家心理有個譜,以后要注意,別再干這事了。
護士長:我就不相信有這膽大妄為的護士,不經醫生就轉病人,把所有責任擔在自己身上,她是傻了,還是有別的緣由?!到底是哪天發生的事,你指出來,我們追查到底,管得了的就管,管不了的上報,讓醫院處置!
主任:追查盡搞得科室大亂,這事就別再說了,反正這是不是空穴來風,以后要引起注意……總之,主任就是不同意追查,也許,是擔心暴露舉報人?也許,她就是捕風捉影,發現個苗頭,也未抓住真憑實據,只不過是在會上敲敲警鐘而已?
面對護士長的“一查到底”與主任的敲敲警鐘,諸如此類的小事情小摩擦,科室里磕磕碰碰的還真不少。
那么問題來啦,當護士長跟科主任因為護士工作的事情發生爭議與分歧,作為護士長應該怎么辦?
解析
當護士長跟科主任因為護士工作的事情發生爭議,作為護士長應該怎么辦?這個問題,護士長要慎重處理,因為主任和護士長,雖說在同一個科室,但身后各自有一個群體--醫生和護士,是醫護的“發言人”,各自代表著一個小的陣營,問題處理不好,就會引發科室內訌,傳出去,凈讓外人看笑話。
具體情況具體對待
這種情況要看是哪種形式的醫院和醫院等級,也要看科室和具體是什么事情,還要看主任護士長的人品和關系,不能一概而論。護士長不能沖動,當眾頂撞主任,還要具體情況具體對待,看誰對。如果主任對,護士長可主動找主任溝通,達成共識,共同為科室管理發力。
熱問題冷處理
主任護士長都是科室里的基層管理者,科里醫護人員都在盯著你的一舉一動,不能因工作問題而鬧分歧。有些時候,護士長可不必太較真。主任不說,說不定有他不能說的理由,或者還沒到撕破臉皮的時候,僅僅敲敲警鐘而已,護士長不要揪住不放,可冷靜下來,用心思索,靜觀其變,再做處置。
加強醫護溝通交流 即使此事不追查,護士長也要讓主任知道,任何事情說出的時候,要有根有據,有時間、地點、人物,不可以泛泛而指,讓人糊里糊涂。
主任聽到有人反應問題,也不能上去就在會上不分青紅皂白的妄加評論自己科的護士,應該在私底下跟護士長先做溝通, 如果有不適合擺***面來講的內容,兩位科室負責人把好關就可以,各自做好自己手下工作就好,畢竟大家都不是不明事理的人,溝通后,達成共識,再做決策。否則,就像上面話題中那樣,護士與護士長聽到主任話題的第一反應,就是主任在“找護士的茬”,主任在找護士的事,此結不解,必然會加劇醫護之間的矛盾,不僅達不到管理的目的,反受其亂。
該出手時要出手 損害到護士的利益,護士長就必須發聲,不然護士的權益不會無緣無故來到你身邊。但護士長也要顧全大局,注意與主任的溝通方式,兼顧維護科室內部團結,護士長可與主任私下溝通,表明自己的態度和看法。
透過現象看本質
跳出事件的微觀小圈子,從管理層面宏觀地查找問題。就如本案,其實問題不在于護士,在于急診部的建設和管理,在于學科二級分科后,病人收治的順序。比如手外傷病人,急診外科可以手,骨科也可以看,整形外科或許也能看,你讓護士怎么區分?
所以,當科室管理中的機制性問題發生后,老是追問具體責任人,也無意義,需要追究的是,病區就診流程合理嗎,病員收治如何劃分,滿員后如何分流,以及滿員的標準……這是科室管理者的責任,更涉及到了醫院管理層面的事。護士只是具體的執行者,當沒有具體規定或明確的管理制度時,或可行可不行的時候,除非嚴重違反醫療核心制度,管理者不必也無需一追到底。只是提醒,您需要做的是:要求當班人員進一步做好核心制度的落實,嚴防此類疏漏。我們遇事可冷靜思考,放一放,緩一緩,先完善管理制度,以亡羊補牢。
科學管理制度“管人”
科室管理不是主任一個人的事,也不是護士長一個人的事,是一個科室、一個團隊的協作與分工,對于科室內這類普遍性問題,在沒有***具體制度前,護士長可暫緩徹查,不鉆牛角尖,但事后要安撫護士的情緒,做通屬下的思想工作,稍安勿躁,再拿出具體的科室管理制度,管理者就可就事論事,拿制度說話,嚴格管理,對事不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