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華西都市報記者從綿陽市中級人民**獲悉:備受綿陽社會關注的“***焚醫案”近日由該院一審宣判,被告人謝朝暉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緩期二年執行,**,對其限制減刑,并賠償受害人萬某某各項經濟損失共計469900.91元。
去年2月16日13時許,綿陽鬧市區三光街口,一男子追上一名戴著口罩的醫生,趁其不備將汽油從頭傾倒而下,澆了一個全身透。口罩醫生向前跑,男子卻不依不饒,掏出火機追上去點火。這一幕,讓當時目睹的人們瞠目結舌,無比憤慨。男子點火后,撒腿朝紅星街方向逃竄,該醫生則在原地呼救,路過的公交車司機將火撲滅后,醫生被送醫院搶救。當天17時,犯罪嫌疑人謝朝暉被抓獲。
“這名男子為何這樣狠毒澆汽油、焚燒醫生呢?”當時,目睹了這一幕的綿陽市民,發出了這樣的疑問。綿陽警方在案件偵破中證實:犯罪嫌疑人謝朝暉,曾于2005年在本案被害人萬朝均開設的“萬朝均口腔診所”醫治門牙,謝朝暉因對治療效果不滿與萬朝均多次發生**。謝朝暉遂對萬朝均產生怨念,并伺機***。
萬朝均雖經醫院全力搶救脫險,但其全身大面積燒傷,頭面頸、雙上肢22%Ⅱ-Ⅲo燒傷伴感染,吸入性損傷,燒傷性休克,面部大面積燒傷疤痕,雙耳呈焦痂狀,右手第2—5指遠側指節缺失,遠端皮膚發黑;左手第5指遠側指節缺失,左第1-4指遠節變黑,壞死,損傷程度屬重傷。截至本案開庭辯論終結,謝朝暉的犯罪行為對萬朝均所造成的各項直接經濟損失,共計469900.91元。
四川省綿陽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13年2月16日13時許,被告人謝朝暉對曾醫治其牙齒的萬朝均不滿,在綿陽三光街口處,將事先裝在塑料水桶內的汽油潑向萬朝均,并將汽油點燃后逃跑。萬朝均被旁人滅火后送往醫院救治。當日17時許,**機關在綿陽市人民醫院將被告人謝朝暉抓獲。經鑒定,萬朝均的人體損傷程度為重傷。
綿陽市中級人民**審理認為,謝朝暉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故意殺人罪,且作案手段特別殘忍,后果極其嚴重,應予嚴懲。謝朝暉為***萬某某,用汽油焚燒萬某某,在其全身起火后,不僅未予施救,反而逃離現場,反映了謝朝暉對可能導致被害人死亡的后果持放任的態度,對其行為應認定為故意殺人罪。謝朝暉作案時雖系精神病發病期,認識能力和控制能力較弱,但其并非完全不具有認識和控制能力,謝朝暉所實施的客觀行為,仍然是在其主觀意志控制之下實施的。據此,根據被告人謝朝暉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相關法律規定,**遂作出前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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