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不少城市都在試點“家庭醫生式服務”,簽約家庭可請醫生上門診治,并爭取5年內實現區域內“家庭醫生式服務”街道和鎮村全覆蓋。
長期以來,人們對醫療部門的服務行為給予了“你治病,我付費”的市場化解讀,公益屬性弱化,功利色彩漸濃。推行“家庭醫生式服務”,就應當把對醫療公益性的堅守放在首位。這也是此項改革舉措能否取得成功的關鍵所在。
堅守醫療公益性,就是要把民眾的健康福祉作為醫療服務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既要對已經發生的疾患給予及時、合理、便利、惠民的診治,更要貫徹“預防為主、防止結合”的基本原則,切實做好對民眾養生保健的指導工作,畢竟盡可能讓老百姓少生病、不生病,才是最大民生訴求和根本的排憂解難。
“健康”的要義更多體現在防患于未然的有病早治和無病早防。從這個意義上講,“家庭醫生式服務”可以被視為醫療衛計委門對其服務行為的公益性回歸。將“家庭醫生式服務”定義為“為家庭成員提供綜合、連續、有效的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正契合了此項改革舉措的設計初衷。
“家庭醫生”讓醫療回歸公益
2011年北京市制定的《社區衛生家庭醫生式服務工作方案》,把家庭醫生的職責歸納為“健康狀況早了解”“健康信息早知道”“分類服務我主動”“貼心服務我上門”“慢病用藥可優惠”五個方面的內容,較好體現了這一服務宗旨。
由于醫療行為涉及醫療設備、醫資力量、技術條件、醫患關系等多重因素,確保家庭醫生式服務的“好事辦好”還需科學完善的制度設計。比如,對家庭醫生醫德醫術的素質要求,優質醫療資源的合理配置、醫務工作者的績效薪酬、服務質量的監督問責等等。尤其是要加強對相關政策信息的宣傳溝通,不斷強化社區醫生與簽約家庭的信任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