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千例不良反應事件,數起死亡事件”,近期“尼美舒利事件”再次引起了人們對藥品安全性的關注。由于尼美舒利是處方藥,但當患者無處方時也可在藥店買到。按規定,自2006年起處方藥需要憑醫師處方才可買到。一時間,藥店無處方售藥成為藥品濫用導致不良反應發生的“幫兇”。
近期,記者調查發現,不少市民嫌排隊掛號麻煩,更愿到藥店購買處方藥,藥店作為商家更愿意賣。
市民>>圖方便愿無處方購藥
記者隨機采訪了多位市民,多數表示不了解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的區別,更不知道處方藥需要憑處方才能購買。70多歲的林先生說,他得病一般不去醫院,而是憑經驗點名買藥,從來沒注意過是不是處方藥這個問題。孫女士有個4歲的女兒,因經常給孩子買藥而對藥品較熟,卻也不清楚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的大致區別,“非處方藥是不是那些比較貴的保健品?”
一些市民認為到醫院開處方比較麻煩,更樂意直接在藥店買處方藥。家住西城的張女士告訴記者,去年她去東城一個藥店買“頭孢類”的藥品,藥店店員向她索要處方,她無法出具,沒有把藥買到手。最終,張女士在社區的醫務室買到了處方藥。“去醫院開了處方再到醫院購買處方藥確實麻煩,不過也可以理解。”張女士說。
藥店>>處方藥柜臺“行方便”
2月27日下午,在西城濟南路一家藥店,記者看到藥店分處方藥與非處方藥柜臺。記者走到處方藥柜臺,詢問店員,“有沒有頭孢類藥品?”店員只是簡單地詢問以前是否吃過頭孢類藥品,便賣給了記者。在東城膠州路的一家藥店,記者佯裝牙疼,同樣也購買到了頭孢類藥品。
一家連鎖藥店的店長告訴記者,處方藥銷量并不大,銷售額占總額的10%左右,而且存在不憑處方就售出的情況。一般情況下,處方藥是顧客點名要買的,多用于感冒發燒一些常見病和慢性病,藥師在問是否過敏或有其他禁忌癥后,會將處方藥賣出,藥師并不首先推薦使用處方藥。“醫院里的貴,還得掛號、排隊,不少人嫌麻煩就到藥店買。”這名店長還說,醫院處方不愿外流,拿著處方去的顧客多是在醫院有熟人。
藥監局>>將進一步規范市場
據了解,按照相關規定,藥品零售企業應當按照藥品分類管理規定的要求,憑處方消瘦處方藥。處方藥必須憑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處方才可調配、購買和使用。
東營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一名工作人員說,由于市民一方面并不了解憑處方購處方藥的相關規定;另一方面大多數人主觀認為醫院的藥品較貴,更傾向于到藥店去購買所需藥品,而藥店從自身利益出發,可能就不會嚴格遵守相關規定,致使市民在沒有處方的情況下,也能買到處方藥。
該工作人員說,藥監局會加強監管,進一步規范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