癲癇是慢性反復發作性短暫腦功能失調綜合征。以腦神經元異常放電引起反復癇性發作為特征。癲癇是神經系統常見疾病之一,患病率僅次于腦卒中。癲癇的發病率與年齡有關。一般認為1歲以內患病率最高,其次為1~10歲以后逐漸降低。我國男女之比為1.15∶1~1.7∶1。種族患病率無明顯差異。
就目前而言:癲癇的治療可分為控制發作、病因治療、外科治療、一般衛生及預防五個方面。其中最重要的是控制發作,目前以藥物治療為主。
臨床上可根據癲癇發作類型選用抗癲癇藥物,一旦找到可以完全控制發作的藥物和劑量,就應不間斷地應用。一般應于發作完全控制后,如無不良反應再繼續服用3~5年,方可考慮停藥。目前多主張用一種藥物,確認單藥治療失敗后,方可加用第2種藥物。如失神發作或肌陣攣發作無法用單藥控制者,可合用乙琥胺和丙戊酸鈉,或其一加用苯二氮類可有效。對混合型癲癇可以根據發作類型聯合用藥,但以不超過3種藥物為宜。
用藥宜從小劑量開始,然后逐漸增量,以既能控制發作,又不產生毒性反應的最小有效劑量為宜。換藥宜采取加用新藥及遞減舊藥的原則。不能驟然停藥。
有些器質性腦病的癲癇患者可能需要終身服藥;有人主張發病年齡大于30歲者需謹慎停藥,因其停藥后復發率較高,需長期服藥或終身服藥。但仍有10%~15%患者難以控制發作,可以采用外科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