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心病診斷與治療指南》內容預覽:
心絞痛是由暫時性心肌缺血引起的以胸痛為主要特征的臨床綜合征,是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臟?。ü谛牟。┑淖畛R姳憩F。
通常見于冠狀動脈至少一支主要分支管腔狹窄在50%以上的患者,當體力或精神應激時,冠脈血流不能滿足心肌代謝的需要,導致心肌缺血,而引發心絞痛,休息或含服“硝 酸甘油/速效救心丸”可緩解。
慢性穩定性心絞痛是指心絞痛發作的程度、頻度、性質及誘發因素在數周內無顯著變化
以下幾種情況臨床上需注意鑒別
心絞痛也可發生在:
瓣膜病(尤其主動脈瓣病變);
肥厚型心肌病;
未控制的高血壓;
甲狀腺功能亢迸;
嚴重貧血等患者;
冠狀動脈"正常"者也可由于冠狀動脈痙攣或內皮功能障礙等原因發生心絞痛。
在臨床上,能夠引起胸前區疼痛癥狀還常見于某些非心臟性疾病如食道(反流性食管炎、食管痙攣等)、胸壁或肺部疾?。ɡ吖茄?、肋軟骨炎、纖維織炎、肋骨骨折、胸鎖骨關節炎等;肺栓塞、肺動脈高壓、肺炎、氣胸、胸膜炎、睡眠呼吸暫停綜合征等),臨床醫師務須加以仔細鑒別。
對于診療措施的價值或意義,指南應用國際通用的方式表達:
I類推薦:已證實和(或)一致公認某診療措施有益、有用和有效。
II類推薦:某診療措施的有用性和有效性的證據尚有矛盾或存在不同觀點。
IIa類推薦:有關證據和(或)觀點傾向于有用和有效。
IIb類推薦:有關證據和(或)觀點尚不能充分說明有用和有效。
III類推薦:已證實和(或)一致公認某診療措施無用和無效并在有些病例可能有害,不推薦應用。
對證據來源的水平表達:
證據水平A:資料來源于多項隨機臨床試驗或匯總分析。
證據水平B:資料來源于單項隨機臨床試驗或多項非隨機試驗。
證據水平C:專家共識和(或)小型試驗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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