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國手足口病發病數、重癥數和死亡數較去年同期上升明顯,在部分托幼機構和小學出現了聚集性疫情,已經進入疫情高發期。衛計委、教育部28日下發通知,要求各地相關部門進一步加強托幼機構和小學手足口病防控工作。
通知指出,手足口病是《傳染病防止法》規定的丙類傳染病,嚴重危害兒童健康。2011年,全國共報告手足口病1619706例,發病數在法定傳染病中居第一位,死亡509例,占丙類傳染病死亡總數的95%,并主要集中在5歲以下兒童,給兒童健康和社會和諧帶來嚴重危害,預計今年手足口病疫情仍將繼續維持在較高水平,托幼兒童和小學生面臨著較高的風險。
通知要求,地方各級衛生和教育行政部門要充分認識手足口病的嚴重性,進一步重視和加強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牢固樹立責任意識、大局意識,增強緊迫感,在當地**的統一領導下,健全聯防聯控工作機制,加強溝通與配合,共同做到對托幼兒童和小學生中手足口病例的“早發現、早報告、早診斷、早治療”。
通知要求,地方各級疾控機構要按照《手足口病預防控制指南(2009年版)》要求,做好手足口病流行病學監測和病原學檢測,特別是聚集性病例及重癥和死亡病例的病原學檢測,及時掌握疫情動態和病原分布情況,盡可能準確分析研判疫情趨勢,為科學制訂防控策略提供依據。各地托幼機構和小學要切實落實衛計委、教育部聯合印發的《學校和托幼機構傳染病疫情報告工作規范(試行)》要求,落實好晨檢、因病缺勤追查與登記制度,及時發現和報告病例。
同時,地方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定期與教育行政部門溝通,通報當地手足口病流行情況,充分發揮指導作用,加強對轄區內托幼機構及小學衛生保健人員手足口病防控業務的培訓、指導和檢查。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督促轄區內所有的小學、托幼機構,做好環境衛生和日常用品的消毒,切斷手足口病傳播途徑,發生手足口病聚集性疫情后,要及時通報并配合當地衛計委門,做好疫情處置工作,根據衛計委門提出的風險評估建議,經報請當地人民**批準,適時采取局部、暫時的關停措施,防止疫情進一步蔓延和擴散。
通知強調,托幼兒童和小學生家長的防病意識對于手足口病的防控至關重要,地方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要進一步加大手足口病知識健康宣傳力度,采取通俗易懂的形式,廣泛宣傳和普及手足口病防止知識,特別要加強對托幼兒童和小學生家長的健康教育,使其了解手足口病的嚴重危害和早期癥狀,有效預防手足口病,并能夠及時就醫,倡導他們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同時做好與患兒家長的溝通,消除其恐慌情緒,維護社會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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