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心病診斷與治療指南》內容預覽:
心絞痛是由于暫時性心肌缺血引起的以胸痛為主要特征的臨床綜合征,是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臟病(冠心病)的最常見表現。通常見于冠狀動脈至少一支主要分支管腔直徑狹窄在50%以上的患者,當體力或精神應激時,冠狀動脈血流不能滿足心肌代謝的需要,導致心肌缺血,而引起心絞痛發作,休息或含服硝酸甘油可緩解。
慢性穩定性心絞痛是指心絞痛發作的程度、頻度、性質及誘發因素在數周內無顯著變化的患者。心絞痛也可發生在瓣膜病(尤其主動脈瓣病變)、肥厚型心肌病和未控制的高血壓以及甲狀腺功能亢迸、嚴重貧血等患者。冠狀動脈"正常"者也可由于冠狀動脈痙攣或內皮功能障礙等原因發生心絞痛。某些非心臟性疾病如食道、胸壁或肺部疾病也可引起類似心絞痛的癥狀,臨床上需注意鑒別。
為了協助廣大臨床醫師在臨床實踐中更好地運用基于循證醫學的診斷、治療和預防策略及方法,中華醫學會心血管病學分會和中華心血管病雜志編輯委員會組成專家組制訂了慢性穩定性心絞痛診療指南。
本指南是在收集循證醫學證據基礎上,參考國外廣泛采用的指南,如美國心臟病學院(ACC)/美國心臟協會(AHA)2002年修訂的指南、美國內科醫師學院(ACP)2004年指南和2006年歐洲心臟病學會(ESC)指南,結合我國實際情況制訂的,目的在于為臨床醫師提供一個在一般情況下適于大多數患者的診療策略,從而規范慢性穩定性心絞痛的診斷、治療和預防。
為了便于讀者了解某一診療措施的價值或意義,本指南對適應癥的建議,以國際通用的方式表達如下:
I類:已證實和(或)一致公認某診療措施有益、有用和有效。
II類:某診療措施的有用性和有效性的證據尚有矛盾或存在不同觀點。
IIa類:有關證據和(或)觀點傾向于有用和有效。IIb類:有關證據和(或)觀點尚不能充分說明有用和有效。
III類:已證實和(或)一致公認某診療措施無用和無效并在有些病例可能有害,不推薦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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