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ACOG“產后出血實踐簡報”解讀
2018-10-27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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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愛愛醫
作者:房勇
責任編輯:點滴管
[導讀] 無論采用何種分娩方式,產時及產后24h出血量累計達到1000mL或者出現低血容量的癥狀及體征表現即稱之為產后出血。這個定義與我國目前現有的定義并不完全一致,國內的定義為:產后24小時內,**分娩出血量≥500mL或者剖宮產出血量≥1000mL為產后出血。
《中國實用婦科與產科雜志》2018年6月第34卷第6期(作者:朱方玉,漆洪波單位:重慶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產科)刊出了美國婦產科醫師學會(ACOG)發布的一篇關于“產后出血臨床實踐簡報”(以下簡稱“簡報”),感覺非常實用,現解讀如下:
一、關于“產后出血”的定義:
ACOG“簡報”給出的定義是:無論采用何種分娩方式,產時及產后24h出血量累計達到1000mL或者出現低血容量的癥狀及體征表現即稱之為產后出血。這個定義與我國目前現有的定義并不完全一致,國內的定義為:產后24小時內,**分娩出血量≥500mL或者剖宮產出血量≥1000mL為產后出血。個人認為,國內的定義比較籠統,不能準確反應產婦對于出血量的生理反應及可能造成的危害,另外,不同產婦的血容量有時候也差異很大,同樣的出血量可能造成的后果并不一致。
二、“簡報”認為產后常規給予子宮**、延遲斷臍、****等措施來預防產后出血,到目前為止,并沒有足夠的證據來證實。其實這一點,在臨床上見過很多,反過來說,經常見到沒有給予這些措施的產婦,也沒有造成產后出血。且很多文獻也證實了這一點。
三、關于產后出血的處理:
1、對于產后出血,“簡報”強調應及時使用縮宮劑。意思就是,發現了產后出血后,應在第一時間使用縮宮劑,而不需要現查明出血原因,因為宮縮乏力是最常見的原因,這一點在臨床上大家都用同感,是值得肯定的。另外,“簡報”指出縮宮素仍然是治療產后出血的一線治療藥物,麥角生物堿、卡前列素氨丁三醇、米索前列醇等應該是作為二線藥物,對于這一點,目前在國內也已經是達成了共識。
2、“簡報”特別指出,軟產道裂傷導致的產后出血,應及時縫合止血,同時應警惕血腫形成的可能性,說明在臨床上對于軟產道裂傷應該是引起高度的重視,可以作為第二位的因素來看待。另外,在處理軟產道裂傷的時候,特別指出,較為表淺的血腫可采用相對保守的治療方法處理,必要時可進行血腫切開或者引流,并縫扎、壓迫可疑的出血點,但如果考慮血腫內有難以縫扎、壓迫的活動性出血點,在處理前先行介入栓塞子宮動脈是應當考慮的方法,供大家參考。
3、對于可能存在的胎盤殘留,需要積極清除殘留的胎盤。在決定清宮前,需要仔細檢查胎盤情況,尤其是要注意有無副胎盤的情況;另外,對于有高危因素者,如瘢痕子宮及高齡者,清宮過程中,需要密切監測產婦的生命體征,必要時及時上心電監護。
4、促宮縮藥物治療效果不滿意時,宮腔壓迫及填塞技術的治療效果是肯定的,宮腔填塞的方式包括水囊、雙球囊、紗條、幾根大的Foley尿管填塞。對于這一點,個人認為宮腔填塞的止血效果是很好的,建議用無菌繃帶比較方便,一般是用4~6卷打死結連接填入,24~36小時內取出,回顧我院近年來出現的產后大出血,約80%患者通過宮腔填塞后獲得了很好的治療效果。
5、常規治療手段不能有效止血的情況下,推薦子宮動脈栓塞術止血。但進行這一操作的先決條件是機體血流動力學穩定,且需要醫院具備較強的物質及人力條件,個人認為,在基層是不容易開展的。
6、“簡報”指出:盡量在胎兒娩出3h內給予1g氨甲環酸進行治療。目前在國內對于使用氨甲環酸治療產后出血已經是達成了共識,但具體的應用時機并沒有規范。“簡報”認為應當考慮及早給予氨甲環酸,給藥的時間窗最好在新生兒出生后3h內。
7、大量輸血方案、合理使用凝血酶原復合物及纖維蛋白原是治療產后出血的必要條件。這一點應當是肯定的,同時,個人認為,在輸注血液制品中,冷沉淀及血小板是至關重要的,往往成為最總是否搶救成功的關鍵因素,需要引起大家的重視。
四、對于產后出血的管理:
“簡報”特別強調,及時識別并在機體出現明顯的癥狀及體征改變前對產后出血進行處理;產后出血的搶救需要多學科互相協作、共同診治,并需要有統一的指揮;在保證血流動力學穩定的情況下積極尋找病因并處理,對于子宮切除、轉至ICU、動脈栓塞等特殊治療需要與家屬充分的溝通,必要時簽字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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