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昨日刊發通訊《天津猛藥治理“抗生素濫用癥”》,介紹了天津市為治理“抗生素濫用癥”所采取的種種嚴厲措施及取得的良好效果。“限抗令”要求,醫療機構削減抗菌藥物的品種數,并要求用藥有明確指征。在這種情況下,病人的用藥需求能保證嗎?醫生的診療活動有沒有受到影響?日前,記者深入幾家醫療機構,聽取了一些臨床醫生和管理人員的感受和建議。
先檢測后用藥不影響治療
去年4月開始,各級各類醫院強化了對住院患者微生物檢驗樣本送檢率的要求。然而,遇到病情危重的病人,先檢測后用藥的要求會不會影響到一些危重癥病人的及時救治?
天津市第三中心醫院抗菌藥物合理使用管理委員會副主任、肝內科專家闞志超說,根據該院規定,特殊級別抗菌藥物使用除了要依據臨床微生物標本檢測結果外,還要由指定的專家會診、提出意見、簽字才能使用。“然而,為了保障患者安全,在臨床微生物標本檢測結果未出具前,醫生可以根據當地和本機構細菌耐藥檢測情況經驗選用抗菌藥物,之后再根據檢測結果進行調整。如果病人病情危急,醫生要及時選擇強效、廣譜的藥物先用上。此外,如果會診醫師不能及時趕到,病人的主管醫生也有24小時的用藥權利。”
采訪中,專家告訴記者,病原學檢測能夠指導個體用藥,對臨床標本的細菌培養及耐藥率定期監測、匯總、分析,則能夠為用藥提供更多參考,并為醫院感染防控提供信息。
“應進一步加強多重耐藥菌的監測。”闞志超說,實際上,在接觸多重耐藥的病人時,應該進行標準預防,原則上這些病人還應該單間治療,但許多醫院條件達不到。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不加強對多重耐藥菌的防控,這些細菌很快就會難以遏制地在更大范圍內傳播。她說,目前,該院已經要求檢驗科在出具細菌報告時對多重耐藥病人作出醒目標注、在重癥監護室放置隔離標識并嚴格執行消毒簽字等。她建議,應該有更多醫院提高對這項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限量50種”一般夠用
三級醫院的抗菌藥物品種壓縮到50種,二級醫院只有35種……抗菌藥物專項整治活動定下的這條“硬杠杠”,讓不少醫院砍掉了近一半的抗菌藥物。那么,剩下的抗菌藥能夠滿足病人用藥需求嗎?
“要保證抗菌藥夠用,首先要保證留下來的藥品是有效的、合理的。”天津市第三中心醫院副院長**表示,抗菌藥物的去留,主要依據的是該院對細菌耐藥性的監測結果,此外還充分考慮了藥品安全性、療效、性價比以及國家基本藥物等有關因素。即使是保留下來的藥品,也要持續監測,對耐藥率大于75%的藥及時停用。
“輪換用藥”也是延長抗菌藥物使用壽命的舉措之一。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在一些專科醫院里,病人病種相對單一,被嚴格控制的少數幾種抗菌藥反復使用,已經出現了細菌耐藥率上升的情況。對此,即將施行的《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辦法》規定,醫療機構應定期調整抗菌藥物供應目錄品種結構,調整周期原則上為2年,最短不得少于1年,以保證藥物的合理搭配。
即便如此,對于日均接診幾千位病人的大醫院來說,最多50種抗菌藥物“夠用”嗎?
“對于一般病人來說肯定夠用了。”闞志超告訴記者,有時碰到急重癥病人,如果目錄中沒有相應的抗菌藥物,醫院可以啟動臨時采購程序,由臨床科室提出申請,經審核同意后由藥學部門臨時一次性購入使用。但據記者了解,從醫生申請到病人拿到藥品,一般至少需要一天時間。
在采訪天津市第三中心醫院、眼科醫院和環湖醫院等醫療機構的過程中,幾位管理者都對記者表示,對于抗菌藥物的管理,很多醫生剛開始確實不滿,但是經過1年的培訓,大部分醫生已經理解。對于臨時采購是否會延誤患者治療,有過相關采購經驗的醫院均表示,還沒有出現過記者擔心的情況。
“國內抗菌藥物市場太濫了,我曾經聽說,有一種抗菌藥物甚至有超過一千家藥廠生產,這讓醫生有過多的選擇。整治以后,醫院里同一通用名稱抗菌藥物的注射劑型和口服劑型各不超過2種,具有相似或相同藥理學特征的抗菌藥物不得重復采購,這對于規范整個市場都有好處。”闞志超說。
采訪中,還有不少專家提出應該加強對基層醫院抗菌藥物使用的管理。“很多病人來到我們醫院時就已經耐藥了,不得不用高級別的抗菌藥。”闞志超說,她曾見過一位來自村衛生室的病人,來之前醫生就已經用了頭孢吡肟,而這種四代頭孢連三級醫院都很少用。記者注意到,《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辦法》規定,村衛生室、診所和社區衛生服務站使用抗菌藥物開展靜脈輸注活動需經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核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只能選用基本藥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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