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咳嗽頭暈去醫院看病,沒想到這一去就再沒有回來,劉林(化名)的意外去世讓家屬無法接受。他們認為,即使是劉林在治療過程中突發高血壓,但醫生用藥過猛才是他死亡的主要原因。于是,他們將南京這家醫院告上了法庭,要求賠償60余萬元。經過兩次鑒定,**最終采納了江蘇省醫學會的鑒定報告:醫院存在明顯過錯。據此,**一審認定醫院對劉林的死負50%責任,酌定賠償死者家屬近40萬元。
患者身亡:治療后出現多個臟器衰竭
2011年1月,咳嗽好幾天的劉林,在家人的催促下到南京一家三甲醫院看病,醫生開了些抗感染的藥。吃了藥,感冒癥狀是減輕了,可劉林還是不舒服:心跳很快還頭暈,于是他又去看病,經過檢查,原來是犯了高血壓急癥,得趕緊住院治療。
42歲的劉林沒得過這病,自然是什么都聽醫生的,配合醫生輸液和吃藥,起初治療效果明顯,血壓從220/150降到了116/84,可轉眼劉林就覺得頭更暈了,肺部感染也比之前嚴重。隨后情況急轉直下,血壓猛降到了82/60,此時的劉林陷入了昏迷,出現了多個臟器衰竭的癥狀。
盡管醫院盡力搶救,但劉林還是在2月的一天痛苦地離開了人世。
家屬質疑:降壓藥“用猛用快了”
對于劉林的猝然離世,家屬一時很難接受,他們怎么也想不通,劉林只是去看個小病,怎么一治療人卻沒了?家屬認為,醫院的治療肯定有問題。但由于他們缺乏專業的醫療知識,一時也找不出紕漏在哪兒,于是一家人找到了江蘇圣典律師事務所的龔擁軍律師,他曾做過十幾年的醫生,打了很多場醫療官司。
龔擁軍看過劉林的病歷等材料后表示,醫院在治療中存在諸多錯誤,最主要是降壓藥“用猛用快了”,從而導致劉林心、腦、腎等重要臟器嚴重灌注不足,組織缺血缺氧。而且在劉林昏迷后,護士誤以為他是“睡著”了,直到第二天醫生巡視時才發現嚴重性,但此時,劉林的病情已急劇惡化。家屬也認同這一觀點。
院方回應:患者不配合,耽誤了治療
對于律師的質疑,醫院堅稱自己“無錯”,首先用藥沒有問題,劉林病情急轉直下,是因為他自身有隱匿的疾病。另外,劉林到醫院就診后,醫生曾要求他進行肝功能檢查并拍胸片,但遭到了拒絕,這使得后來他病情惡化后,醫院無法及時明確病因。
因此醫院認為,劉林的不配合導致醫院耽誤了寶貴的搶救時間。院方認為他們無論前期的治療,還是后期的搶救都符合醫療規范。
這樣的說法讓劉林家屬無法接受。為了討個明白,他們將這家醫院**到了**,要求賠償60余萬元。
兩次鑒定:結論大相徑庭
**在受理此案后,依照程序,委托南京市醫學會進行醫療損害鑒定。南京市醫學會認為,患者血壓顯著增高,醫院降壓藥物使用符合治療原則,但收住入院后,對患者綜合病情認識不足,降壓控制標準偏低,在患者出現意識障礙后,處理措施欠積極,觀察病情不全面,存在醫療過錯。不過,患者入院前存在高血壓病、肺部感染、多發性腦梗塞、肝腎功能損傷等疾病,自身病情復雜,進展迅速,是其最終死于多臟器功能衰竭的根本原因。
鑒定結論為醫院存在醫療過錯行為,是患者死亡后果的輕微因素。
這讓劉林的家人很是不服,他們申請重新鑒定,于是**委托江蘇省醫學會進行醫療損害鑒定,結論與第一次的大相徑庭。
江蘇省醫學會鑒定認為,醫院在治療過程中,疏于觀察、血壓調整過快,早期對感染不夠重視,未能及時調整治療方案,與患者死亡有一定因果關系。不過,這起個案也存在較多疑難復雜之處,因為患者病史不詳,再加上缺少詳細資料,基于現有的醫療水平,醫院發現不了患者其他未知的感染源也是情有可原。
綜上,鑒定結論為,醫院存在過錯行為,且與患者死亡存在一定明顯因果關系。
**判決:醫院承擔50%的責任
經過**的研究,最終采納了江蘇省醫學會的鑒定結論,認定醫院應當對劉林的死亡承擔50%的責任,酌定賠償其家屬近40萬元。
(現代快報《他去看咳嗽卻突然身亡醫院被判賠近40萬》 記者 馬薇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