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省衛生廳公布的《省**關于建立全科醫生制度的實施意見》提出,到明年,每個基層衛生服務機構都要有合格的全科醫生,并允許全科醫生多點執業以及開設診所,按照簽約居民數量獲取報酬。
根據《意見》,今后江蘇省所有城鄉基層衛生服務機構新錄用的醫生,都必須經過全科醫師培訓,在崗的醫生也要按要求進行全科醫生轉崗培訓。明年每個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農村鄉鎮衛生院都要有合格的全科醫生。
全科醫生將統一采取“5+3”的模式培養,即先接受5年的臨床醫學專業本科教育,再接受3年全科醫生規范化培養。受培人員以工作單位選派為主,其人事工資關系不變,工作年限連續計算,培養期間享受培養基地住院醫師待遇,財政根據不同情況給予補助,不收取學費。到經濟欠發達農村地區工作的3年制醫學專科畢業生,在全科醫生培養基地經2年培訓后,可注冊為助理全科醫師。
從2015年起,要想在江蘇注冊全科醫師,都必須經過3年全科醫生規范化培養取得合格證書,并通過國家醫師資格考試取得醫師資格。
《意見》首次提出支持全科醫生以多種方式執業,并允許全科醫生開設個體診所。全科醫生可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職或兼職工作,也可獨立開辦個體診所或與他人聯合開辦合伙制診所。
今后全科醫生的服務模式,將越來越像國外的“家庭醫生”。社區的全科團隊劃片為居民提供服務,全科醫生將與居民建立契約服務關系。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科團隊或全科醫生,要與居民簽訂一定期限的服務協議,建立相對穩定的契約服務關系,群眾可自主選擇簽約醫生,期滿后可續約或另選簽約醫生。每名全科醫生的簽約服務人數控制在2000人左右。
全科醫生按照簽約服務人數收取服務費,約定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不另行收取其他費用。對于非簽約居民,全科醫生也可提供門診服務,按規定收取一般診療費等服務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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