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病的發病特點是在具有頸髓受壓或刺激癥狀的同時伴有腰椎椎管狹窄癥癥狀,兩組癥狀可以是一前一后發病,亦可同時并存;但在臨床上更為多見的是在頸部手術后,下肢癥狀改善不大或根本無改變;經檢査后才發現系腰椎椎管狹窄癥癥狀;也可能是當因腰部癥狀就診。
檢査時,發現其伴有頸髄受壓癥狀;亦有不少病例于腰椎手術后才被發現 對本病的處理,在原則上應先行正規的非手術療法,尤以年紀較輕及初次發病的輕型患者;對非手 術療法無效或癥狀迅速加重者,則應在充分準備的 前提下及早施術。
(一)非手術療法的主要措施
1.頸腰部制動根據病悄可同時或分別對頸段或腰段采取相應的制動措施,包括頸圍、腰圍、石膏固定及臥床牽引等。其主要目的是避免局部病變的加劇,促使已有的病變,尤其是創傷反應性水腫、滲出及局部充血與瘀血可以獲得明顯的改善。
2. 調整與改善睡眠狀態除注意睡覺姿勢外,應強調睡硬板床(木板上方可放置席夢絲彈簧墊), 枕頭高低適度,切勿過高,亦不宜過低等。并應注意雙下肢置于屈曲狀態,不僅可改善椎管內壓力及血供,且有利于下肢功能的恢復。
3. 改善工作條件以保持脊柱略微向前屈曲的體位為佳,盡量避免向后仰伸之動作。寫字臺以臨 窗、可使雙眼平視為理想。頭頸部亦不宜過度前屈。
4. 鍛煉腹肌此對增強與調節腰椎椎管的內外 平衡幫助較大,應教會病人練習,并督促檢査。但對合并腰椎椎間盤突出的病例,不宜采用。
5. 其他輔助性治療包括理療、輕手法按摩(不宜推拿)及藥物應用均有療效,尤其是脫水藥物靜滴, 療效較為明顯。
(二)手術療法
1.手術病例選擇對非手術療法無效、或病情較重、來診時已出現嚴重之脊髄或馬尾受壓癥狀者,則需手術治療。
但手術部位的選擇應全面考慮,其標準如下:
(1)頸后路手術:除非腰腿部癥狀十分明顯,一般均應先行頸椎后路椎管減壓及成形術;術式可根據病情及習慣等因素酌情決定。
(2)腰椎后路手術:視頸部手術術后療效而定是否手術,時機選擇大多在前者術后3?6月進行為 宜,對頸椎椎節穩定之病例,可提前至術后2?3個月左右。
(3) 其他部位手術:對合并有頸椎病者,尤其是椎節后方有明顯骨性或軟骨性致壓物的病例,尚需行頸前路減壓及融合術;對伴有下腰椎不穩或髓核突(脫)出癥者,則需行椎節穩定及髄核摘除術。其手術順序依據病情而定。
2.手術方法選擇手術方法及手術種類較多,應根據病變部位及患者全身及局部的具體情況不同 而加以選擇。
(1) 頸部:視脊髓受壓部位不同而酌情選擇后路或前路減壓術。單純型頸腰綜合征主要是以感覺障礙起病,故應先行頸后路手術。在頸后路諸多術式中,半椎板切除擴大切除減壓及椎管成形術療效較為理想.,不僅療效穩定,且損傷小,對椎節穩定性影響不大;亦可酌情選用單開門或雙開門術 式,但應注意“關門”或椎板下骨痂形成。對于頸椎前后均需施術者,兩次手術一般間隔1?3個月為宜。
(2) 腰部:主要為后路保留棘突及棘間韌帶的椎 板切除減壓術,并視根管是否受累而酌情擴大減壓 范圍,一般為L4~5椎節。近年來亦有人主張采用將 腰椎在前屈位置上行后路H植骨融合術,以維持椎 管處于較寬暢位置,從而獲得減壓療效。但這種體 位可增加其他椎節椎間隙內壓,在選擇時應注意。 對合并有髄核突(脫)出及椎節不穩之病例,尚需依據病情將其摘除,并行椎節融合術。
3.術后處理術后分別按頸椎及腰椎手術常規處理。
預后
較一般單純頸椎椎管狹窄癥者病情為復雜,如;能早期診斷,并予以及時治療,其后果亦多較滿意。 但病程延續過久,脊髓已出現變性改變或已有蛛網膜炎形成時,其預后大多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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