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優化藥物治療,仍有超過一半的雙相障礙患者難以實現持續12個月以上的癥狀及功能緩解;包含阿立哌唑及阿立哌唑+拉莫三嗪的藥物治療方案與持續緩解相關。
雙相障礙是一種慢性致殘性精神障礙,很多患者在多達一半的時間內存在癥狀,且主要為抑郁。先前已有研究針對治療轉歸的預測因素展開了探討,但結果莫衷一是。來自美國俄亥俄州托萊多大學的研究者開展了一項回顧性研究,旨在確定與患者在較長時間內維持癥狀及功能緩解相關的藥物。
研究共回顧了121例確診雙相障礙患者,其中45.5%為雙相障礙 I 型,27.3%為雙相障礙 II 型,27.3%為雙相障礙未特定。受試者中大部分為女性(69.4%),診斷時的平均年齡為24.8歲。研究者收集了這些個體的治療方案、人口學及治療依從性數據。病情改善標準設定為連續12個月的臨床總體印象量表(CGI)得分≤2,這一標準遠高于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四版修訂版(DSM-IV-TR)所使用的連續8周。研究者探討了治療用藥與持續緩解的相關性。
總體來看:
★ 121例患者中,43.8%實現了連續至少12個月的緩解,另外56.2%則未實現持續緩解。
★ 55例雙相障礙 I 型患者中,27例患者實現持續緩解,28例未實現;33例雙相障礙 II 型患者中,上述兩個數字分別為12和21;33例雙相障礙未特定患者中,上述兩個數字分別為14和19.
若將患者分為持續緩解組及未持續緩解組:
★ 兩組患者調整藥物治療的情況均相當常見:持續緩解組平均調整次數為7.3次,而未持續緩解組則達到11.4次(P<0.006);★ 持續緩解組中,64.2%的患者在超過75%的時間內使用了非典型抗精神病藥,而未持續緩解組中,患者比例僅為45.4%(P=0.042);聯用非典型抗精神病藥+心境穩定劑同樣與持續緩解相關(P=0.048);★ 非典型抗精神病藥物(主要是阿立哌唑)+情緒穩定劑(主要是拉莫三嗪)+抗抑郁藥的組合與持續緩解關系密切。若以使用時間達到總治療時間75%作為標準,以下前三種方案在持續緩解方面均具有顯著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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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現持續緩解的患者治療依從性更好,規律復診的比例也更高。
研究者得到結論:基于CGI評分,采用合適的藥物治療方案時,43.8%的雙相障礙患者獲得了連續至少12個月的癥狀緩解,仍有超過半數(56.2%)的患者未能實現這一目標。非典型抗精神病藥物+心境穩定劑+抗抑郁藥的聯合用藥方案與 1 年內癥狀緩解高度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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