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開封市衛生局針對全市衛生系統推進“績效管理規范化建設年”活動***實施方案,對各醫療衛生機構核定績效考核指標、制訂績效考核辦法、進行績效考核劃出紅線,嚴禁給醫務人員設定創收指標,嚴禁將醫務人員收入與醫院的藥品、檢查、治療收入掛鉤。
開封市衛生局將2014年定為“績效管理規范化建設年”,旨在探索建立以公益性質和運行效率為核心的公立醫院績效管理體系,健全以醫療質量、服務數量、患者滿意度為核心的綜合績效考核評價體系和醫院內部分配機制,并通過科學核定績效指標降低患者醫療費用。
開封市衛生局明確,要探索通過成本控制、優化資源配置,逐步建立按崗位、按工作量、按工作業績取酬的績效分配機制。每所醫院在制訂績效考核辦法時,要遵循“宏觀統籌,一院一策”,確定不同崗位工作人員的績效考核細則,把醫務人員提供服務的數量、質量和患者滿意度等作為重要指標,建立以社會效益、工作效率為核心的人員績效考核制度。
開封市衛生局要求,績效考核結果的運用,要做到“按勞分配、多勞多得;差距合理、兼顧公平;科學設計、公開公正;總量增長、共享成果”,重點向臨床一線、關鍵崗位、業務骨干和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傾斜,嚴禁將醫務人員收入與藥品、檢查、治療收入掛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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