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昆明市成為國家衛計委開展有資質醫務人員開辦個體診所的5個試點城市之一。近日,該項試點工作的實施方案(草案)出臺,昆明市衛生局將于7月28日舉行聽證會,就該草案是否可行聽取意見和建議,聽證會將招募15名聽證代表和5名旁聽人。
據悉,之前,昆明的醫師只需取得《醫師執業證書》,在城區社區醫療機構工作滿5年就能開設個人診所。而草案征求意見稿指出,在符合醫療機構設置規劃的前提下,申請開辦個體診所的醫師須符合7個條件:申請者(具體執業者,下同)已離職或退休,身體健康;申請者為執業醫師,且取得《醫師執業證書》后,在醫療、保健機構中累計執業滿5年;申請者具有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請者在二級甲等以上醫院工作時間累計滿3年;申請設置的個體診所診療范圍與申請者的醫師執業范圍一致;個體診所符合衛計委制定下發的各種診所基本標準;申請設置的個體診所選址符合環保要求。另外,鼓勵符合上述條件的名老中醫開辦中醫診所。
征求意見稿規定,試點時間為今年7月30日到明年6月30日,今年9月到明年5月為正式實施階段。試點范圍包括昆明市主城四區和呈貢新區、高新區、經開區、滇池旅游度假和空港新區建成區范圍內;其他縣(市)區城區所在地及陽宗海風景名勝區、倘甸產業園區(轎子山旅游開發區)等不在試點范圍內的診所審批按照開展試點以前的程序辦理。
征求意見稿規定,醫師退休關系所在的醫療機構,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限制或變相限制醫師開辦個體診所。對于個體診所違法執業損害患者利益的,應依法嚴肅處理,直至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和《醫師執業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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