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病種付費,有望從根本上遏制醫療機構通過大處方等方法創收的動力,但政策還需要完善一些細節。
《新京報》報道,從8月1日起,北京市將啟動醫保付費制度改革,開始按病種付費。屆時,將有北京大學第三醫院等6家醫院成為首批試點醫院,將108個常見病組列入按病種付費項目。
這些年來,對醫療行為中愈演愈烈的大處方、高花費等問題,有關部門花了不少精力,出臺了不少措施,但始終收效甚微。根本原因就在于,諸多政策,都無法打斷醫療機構從大處方、高費用中獲利的利益鏈條,導致多數政策得不到貫徹落實,無法發揮監管作用。
按病種付費,其核心是醫療花費包干,如此,醫療機構若不檢點自己的行為,就有可能需要自己為大處方買單,從而從根本上遏制醫療機構通過大處方等方法創收的動力。
大概源于這樣的原因,在美國、法國、德國等歐美發達國家,多采用按病種付費的方式,而且病種數達幾百種,基本覆蓋了常見病。事實上,自2005年起,北京以及我國其他不少城市,也都實施了包括闌尾炎、白內障、甲狀腺腫瘤等10余個疾病的單病種付費。應該說,取得了一定的效果?,F在,北京開始嘗試更大范圍地推廣這一模式,無疑值得期待。
但先進的經驗,真正要發揮先進的作用,還需要完善細節,不然很可能成為空中樓閣。
首先,如何解決定價問題。
從計劃經濟走過來,中國的醫療市場價格一直處于一種畸形的狀態,往往既不能代表市場需要,也不能體現勞動價值。不少醫療定價還是依照當年計劃經濟體制下的定價依據,如何在現有條件下,保證各種疾病的付費價格既能保證患者的利益,也能體現醫療機構的勞動價值,無疑需要有關部門進行更加細致的市場調研。
其次,如何保證醫療機構做出更加規范的診斷。
追求利益最大化,永遠是市場經濟中各個利益集體的基本目標。將小病診斷為大病以獲取更多的效益,很可能成為某些醫療機構或是個人獲取更多利益的手段。如何避免醫生這種有意“誤診”,還需制定有針對性的監管細則。
此外,對于特殊群體,應該有一些特殊的政策。例如,同樣是社區獲得性肺炎,50歲和80歲的表現以及治療力度,肯定會有區別,后者不但治療花費大,而且很有可能在治療過程中演變成更加嚴重的疾病。如果沒有對那些具有潛在危險的群體設立相應的保護措施,相應的醫療機構,很可能對這部分群體就醫進行抵觸,或提前終止相應治療,以維持自己的利益。
按病種付費,現在還處于嘗試階段,在嘗試過程中,還有不斷改革和修正的機會。但對于上述一些細節問題,有關部門還是應該盡早出臺應對措施,把問題想在前面,如此才能保證試點的成功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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