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藥行業研究專家姜廣策發文稱,廣東嚴格限價的政策,對于醫藥行業短期來看是陣痛,長期看則有利于促進行業分化和集中度的提高,上規模的大企業未來的空間將更加廣闊,符合行業規則、能真正提供臨床必需藥品的企業將會獲益。
此前,由于采取嚴格的限價議價措施,廣東藥招新規的征求意見稿一度引起中國醫藥企業管理協會等5個醫藥行業協會的強烈反彈。此次廣東正式出臺的規定,在這一問題上并未讓步,可見廣東省**對于降低藥品價格的態度依然明確。
根據新規,藥品通過第三方*平臺進行*,入市價由廣東省價格主管部門會同省衛生主管部門制定。對非基本藥物,同廠家同一品規取全國最低5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中標價的平均值,與廣東省現行采購價兩者之間取低值作為入市價,最后采取“報價最低品種中標”的規則。對基本藥物,則采取“雙信封”評審制度,其中經濟技術標占10分,商務標占90分。在整個藥品*新規中,價格因素占有重要地位。
不過,廣東藥招新規的正式稿出臺后,醫藥行業的態度也在逐漸發生改變。醫藥行業研究專家姜廣策發文稱,廣東嚴格限價的政策,對于醫藥行業短期來看是陣痛,長期看則有利于促進行業分化和集中度的提高,上規模的大企業未來的空間將更加廣闊,符合行業規則、能真正提供臨床必需藥品的企業將會獲益。
記者注意到,盡管大的方向沒有改變,但與征求意見稿相比,正式稿依然進行了幾處修改,如刪除“兩票制”.所謂“兩票制”,是指藥品從藥廠賣到一級經銷商開一次發票,經銷商賣到醫院再開一次發票,目的是減少流通環節的價格水分。有醫藥流通企業的負責人坦言,國內醫藥流通環節錯綜復雜,涉及的利益相關方數量驚人,“兩票制”操作難度大且效果并不好,在正式稿中被取消并不令人意外。
此外,為保證藥招新規的有效執行,廣東對*雙方的行為監管將更加嚴格——醫療機構不履行合同等違規行為,將被列入系統藥品*非誠信單位黑名單,醫療機構主要負責人將被誡勉談話。對于生產企業不及時足量供貨的,一次違規取消該品規2年內在廣東省的入市*資格,2次違規則取消該生產廠家全部品規2年內在廣東省的入市*資格。對于涉嫌惡意壓價競價的生產企業,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其*的每一批次品種進行抽檢,并由省級監管機構對其供貨情況進行追蹤檢查。
但也有行業研究人士指出,廣東省在藥招新規實施過程中依然需要提防可能存在的政策漏洞。有專家表示,由于藥招新規對于部分獨家品種、單獨定價等非競爭性的藥品品種區分了質量層次,這部分藥品價格依然相對較高,在醫院補償機制仍未改變的情況下,醫療機構和醫生可能會對這部分藥品更加偏好。此外,由于非醫保藥品由醫療機構在網上自行議價采購,監管部門同樣應注意醫療機構自費藥物使用比例的不合理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