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發性肺癌外科手術臨床路徑 內容預覽:
1.1臨床分期( UICC 2009)為 I期、 II期、和可完全性切除
1.2適用對象 的IIIa期非小細胞肺癌。
1.2.3 臨床分期( UICC 2009)為 T1-2N0M0的小細胞肺癌。
1.2.4行肺局部切除 /肺葉切除 /全肺切除 /開胸探查術
1.3 治療方案的選擇
1.3.1 肺部分切除術(包括肺楔形切除和肺段切除)。
1.3.2 肺葉切除術(包括復合肺葉切除和支氣管、肺動脈袖式切除成型)。
1.3.3 全肺切除術。
1.3.4 上述術式應行系統性淋巴結清掃或采樣。全面的治療計劃和必要的影像學檢查(臨床分期檢查)均應當在非急診手術治療前完成。充分評估決定手術切除的可能性并制訂手術方案。手術的原則是盡可能做到腫瘤和區域淋巴結的完全性切除;同時盡量保留有功能的健康肺組織。視頻輔助胸腔鏡手術(video assisted thoracoscopic surgery, VATS)主要適用于I期-II期肺癌患者。
1.4 標準住院日為≤21 d.
1.5 進入路徑標準。
1.5.1 第一診斷符合ICD-10:C34/D02.2肺癌疾病編碼。
1.5.2 心、肺、肝、腎等器官功能可以耐受全麻開胸手術。
1.5.3當患者合并其他疾病,但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床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1.6 術前準備≤6 d.
1.6.1 必需的檢查項目:
1.6.1.1 血常規、尿常規、大便常規;
1.6.1.2凝血功能、血型、肝功能、腎功能、電解質、感染性疾病篩查(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
1.6.1.3 肺功能、心電圖、動脈血氣分析;
1.6.1.4 痰細胞學檢查、纖維支氣管鏡檢查;
1.6.1.5影像學檢查:X線胸片、胸部CT(平掃+增強掃描)、腹部超聲或腹部CT、全身骨掃描、頭顱MRI或增強CT.
1.6.2 根據患者病情,可選擇以下項目:
1.6.2.1 縱隔鏡或EBUS;
1.6.2.2 經皮肺穿刺活檢;
1.6.2.3 超聲心動圖,24 h動態心電圖;
1.6.2.4 腫瘤標志物;
1.6.2.5 心腦血管疾病相關檢查。
1.6.3 術前風險評估。
1.7 預防性抗菌藥物選擇與使用時機。抗菌藥物使用應按照《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衛醫發〔2004〕285號)執行。術前30 min預防性使用抗菌藥物。
1.8 手術日為入院≤7 d.
1.8.1 麻醉方式:氣管插管靜脈復合全麻。
1.8.2手術耗材:閉合器、切割縫合器、血管夾、止血材料等。
1.8.3 術中用藥:抗菌藥物。
1.8.4 輸血:視術中出血情況而定。
1.8.5 病理:冰凍切片。
1.9 術后住院恢復≤14 d.
1.9.1 必須復查的項目:
1.9.1.1 血常規、肝功能、腎功能、電解質;
1.9.1.2胸片(術后第1天和拔胸腔閉式引流管之前各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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