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計委辦公廳日前發出通知,決定將醫師多點執業試點地區擴大至全國所有省(區、市),同時對申請多點執業的條件也有所放寬。
通知明確,擴大后的醫師多點執業試點地區包括:公立醫院改革國家聯系試點城市和公立醫院改革省級聯系試點地區;每個省(區、市)除上述城市、地區外的2個地級市。
通知規定,具有中級以上醫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第一執業地點同意其多點執業的醫師均可申請多點執業。衛計委醫政司醫療機構管理處負責人解釋,此前大部分試點地區都規定要副高級醫學專業技術職務及以上任職資格的醫師才能申請多點執業,衛計委此次放寬相關規定,是希望有更多醫生參與其中。
2009年9月,衛計委發出《關于醫師多點執業有關問題的通知》,此后廣東、北京、云南、海南、四川等地相繼開展試點工作。據介紹,到目前為止,各地進行多點執業登記的醫生數量均不多,且各界對試點工作反應不一。據專家分析,推行多點執業面臨不少問題,比如,目前的人事制度、勞動制度和保障制度等讓醫生很難自由起來。同時,醫院的態度也成為醫生多點執業的瓶頸,院長擔心如果專家去多點執業,醫院的資源優勢可能會受到沖擊。超負荷的工作也使醫生無暇多點執業。此外,在多點執業時如何保證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又對監管機構的能力建設提出了挑戰。
專家建議,順利開展醫師多點執業,首先要改革公立醫院行政化事業單位體制下的人事制度,明確醫生的身份、權利和義務。另外,國家應***配套政策,對醫生多點執業的責任、權利、薪酬分配、風險、醫療責任分擔等關鍵點作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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