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病診斷醫師連續2年未參加省級以上職業病診斷相關專業技術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的,責令其暫停從事職業病診斷活動6個月;再次考核不合格的,由省衛生行政部門注銷其職業病診斷醫師資格。黑龍江省衛生廳近日出臺的《職業病診斷醫師暫行管理辦法》提出上述要求。
《辦法》明確,職業病診斷醫師分為職業病臨床和職業病公共衛生現場2個類別,其中職業病臨床類別分為塵肺、職業中毒、職業性腫瘤、職業性放射性疾病等10個專業項目。
《辦法》要求,職業病診斷醫師要在認定的專業范圍內,依法開展職業病診查、職業病調查和醫學處置活動。職業病診斷醫師要參與職業病診斷和職業健康監護活動,及時簽署有關醫學證明文件、報告,不得隱匿、偽造、篡改或擅自銷毀醫學文書、報告及有關資料。
培養周期長、職業風險高、工作強度大、工資待遇低……這是我國醫生普遍面臨的執...[詳細]
提要:近日,海南下發《關于在全省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鄉鎮級醫院住院“限費醫...[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