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妊娠合并系統性紅斑狼瘡
系統性紅斑狼瘡患者妊娠胎盤蛻膜絨毛有大量免疫復合物沉積,絨毛血內栓子形成,胎盤灌注減少,子宮胎盤缺血缺氧。導致胎兒宮內生長受限、流產、早產、死胎 的發生率高。針對系統性紅斑狼瘡妊娠胎盤病理改變,用LMWH抗凝,改善中晚期臍動脈血流、改善微循環,增加子宮胎盤血流,降低圍生兒發病率。肝素治療系 統性紅斑狼瘡妊娠合并胎兒生長受限有效,不良反應少。
6. 胎兒宮內發育遲緩
妊娠中晚期臍動脈血流收縮末期/舒張末期血流速度比值異常升高可能會導致胎兒宮內發育遲緩,LMWH聯合阿司匹林疏通微循環,可改善胎兒的能量供應,降低宮內生長受限所致低體質量兒的出生。
7. 死胎
死胎3周后若仍未排出子宮,退行性變的胎盤組織釋放凝血活酶進入母血循環激活血管內凝血因子,消耗血中纖維蛋白原及血小板等凝血因子,引致彌散性血管內凝 血的機會大大增高。若纖維蛋白原含量和血小板明顯減少,可用肝素治療。使纖維蛋白原和血小板恢復到有效止血水平,再行引產,可避免彌散性血管內凝血的發 生。
8. 產褥早期
產婦血液仍處于高凝狀態,血栓形成流動于循環系統致血管栓塞的可能也增高,易栓癥產婦預防性應用肝素可減少產褥期血栓栓塞的發病率。產褥期血栓形成和血栓 栓塞的治療和預防,最好用低分子肝素,其抗凝作用較弱抗血栓作用較強,可避免出血,且不必經常進行凝血功能檢測。
用藥注意事項:
雖然肝素已廣泛應用于臨床,但由于其強大的抗凝血功能,應用不當可引起凝血障礙,故應用期間應密切監測凝血功能,防止不堪設想的后果發生。此外,應用肝素 3~6個月,可引起骨質疏松、皮疹、藥熱等過敏反應,肝腎功能不全、出血體質、消化性潰瘍等患者無特殊情況下禁用。
孕期使用LMWH對母體是相對安全的,肝素不通過胎盤,對胎兒安全,無致畸作用,可于妊娠早期開始使用。藥物不良反應發生機會很小,但在發生藥物過敏、嚴 重的出血事件及肝素誘導的血小板減少癥時仍要注意及時停藥。對于骨質疏松,通常可以應用鈣劑及VitD預防。在胎兒的安全性方面,目前尚未有發現LMWH 引起胎兒畸形的報道;LMWH不通過胎盤屏障,也不會增加胎兒出血事件的發生。因此,可以在妊娠期安全使用。另外,LMWH 不分泌于乳汁中,在哺乳期也同樣可以安全使用。
總之,應用肝素時,應遵循小劑量、短療程、間歇性原則,將其副作用降到最低,最大限度的發揮它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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