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發表在《Hepatology》的一項IIb期,雙盲,安慰劑對照PILLAR試驗,對simeprevir(SMV)兩種不同劑量(每日一次)與聚乙二醇干擾素(PEG-IFN)-α-2a和利巴韋林(RBV)治療初治性HCV基因1型患者的療效和安全性進行了研究。
研究設計
將患者隨機分配到五個治療組:SMV(75或150mgQD)12或24周或安慰劑,聯合PEG-IFN和利巴韋林治療。如果達到應答-引導治療(RGT)標準,24周時SMV組患者停止所有治療;未達到RGT標準的患者繼續PEG-IFN和RBV治療至48周,安慰劑對照組治療相同。
研究結果
達計劃治療終點后24周SMV組與對照組的持續病毒學應答(SVR)率分別為74.7%-86.1%及64.9%(P<0.05[SMVvs.安慰劑],SMV75mg治療24周組除外)。SMV治療組及安慰劑組實現快速病毒學應答(4周時HCVRNA<25IU/mL檢測不到)率分別為68.0%-75.6%和5.2%.根據RGT標準,24周時SMV組79.2%-86.1%的患者完成治療;其中85.2%-95.6%后來達到SVR24.SMV和安慰劑組的不良事件大致相似,除了輕度可逆性高膽紅素血癥外,沒有出現與高劑量SMV相關的血清氨基轉移酶異常。
結論
與單獨使用PEG-IFN和RBV相比,SMV QD與Peg-IFN和RBV聯合治療可顯著提高SVR率,并可將患者的治療時間縮短至24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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