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強調要破除以藥養醫格局;將試點縣級醫院的補償由服務收費、藥品加成收入和**補助三個渠道,改為服務收費和**補助兩個渠道;力爭使縣域內就診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實現大病不出縣。
醫院補償取消藥品加成
意見提出,破除“以藥補醫”是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的關鍵環節,鼓勵探索醫藥分開的多種形式,取消藥品加成政策,將試點縣級醫院的補償由服務收費、藥品加成收入和**補助三個渠道改為服務收費和**補助兩個渠道。
醫院由此減少的合理收入,通過調整醫療技術服務價格和增加**投入等途徑予以補償。
具體來說,推行總額預付和按病種、按人頭、按服務單元等付費方式,加強總額控制,改變對醫院和醫務人員的激勵約束機制,促進科學診療,合理施治。
另外,禁止縣級醫院舉債建設。
收入向臨床一線傾斜
在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中,專門提出了改革收入分配制度。
意見提出,要創新編制和崗位管理,科學合理確定人員編制,有條件的地方探索編制備案制;自主確定崗位,并逐步變身份管理為崗位管理。
要完善醫院內部收入分配激勵機制。收入分配向臨床一線、關鍵崗位、業務骨干、作出突出貢獻等人員傾斜,適當拉開差距。
嚴禁把醫務人員個人收入與醫院的藥品和檢查收入掛鉤。
考核與院長任免掛鉤
要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探索建立以理事會為主要形式的決策監督機構,實行院長負責制和院長任期目標責任考核制度。
優化內部運行管理,鼓勵探索建立醫療和行政相互分工協作的運行管理機制。完善績效考核,建立以公益性質和運行效率為核心的公立醫院績效考核體系,考核結果與院長任免、獎懲和醫院財政補助、醫院總體工資水平等掛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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