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計委日前公布《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等4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其中,《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規定,在達到預期目的前提下,應盡可能降低食品添加劑使用量;使用食品添加劑不應掩蓋食品**變質,不應掩蓋食品本身或加工過程中的質量缺陷或以摻雜、摻假、偽造為目的而使用。
與以往標準相比,新版《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刪除了不再使用的、沒有生產工藝必要性的食品添加劑和加工助劑,如“面粉增白劑”過氧化苯甲酰、過氧化鈣,以及甲醛等品種。新標準增加了食品用香料、香精和食品工業用加工助劑的使用原則。
標準強調,食品用香料、香精在各類食品中應按生產需要適量使用。標準列出27種沒有加香必要、不得添加食品用香料、香精的食品(法律、法規或國家食品安全標準另有明確規定者除外),包括巴氏殺菌乳、滅菌乳、新鮮水果、蔬菜、大米、生鮮肉、鮮水產、蜂蜜、飲用純凈水等。
同時公布的《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要求,所有食品添加劑必須在食品標簽上明顯標注。同時,食品標簽不得標示違背營養科學常識的內容,也不應具有暗示預防、治療疾病作用的內容。
此外,同時公布的《食品中真菌毒素**》標準是在分析近年來食品污染物監測等數據的基礎上修訂完成的,列出了可能對公眾健康構成較大風險的真菌毒素,如黃曲霉毒素、赭曲霉毒素、玉米赤霉烯酮等在食品中的**值。《蜂蜜》標準明確了蜜源要求,設置了果糖和葡萄糖、蔗糖等**,增加了嗜滲酵母計數等規定,而蜂蜜中的污染物、農獸藥殘留等則直接引用相關食品安全基礎標準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