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卒中篩查與防止技術規范》內容簡介:
定期檢查血脂,異常者依據其危險分層決定血脂控制的目標值。首先改變生活方式,無效者采用藥物治療。藥物選擇應根據患者的血脂水平以及血脂異常的分型決定。
伴有血脂異常的缺血性卒中和(或)TIA患者,應進行生活方式干預及藥物治療。根據危險分層使用他汀類藥物,對伴有多種危險因素、有顱內外大動脈粥樣硬化性易損斑塊或動脈源性栓塞證據者,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正常值<2.07mmol/L;其他患者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2.59mmol/L.他汀類藥物治療前及治療中,應注意肌痛等臨床癥狀,監測丙氨酸氨基轉移酶和磷酸肌酸激酶變化。對于腦出血病史或腦出血高風險人群應權衡風險和獲益,謹慎使用他汀類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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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急性期溶栓治療
溶栓治療應嚴格遵循溶栓時間窗及適應癥治療;在治療時間窗內,首先考慮靜脈溶栓,如不適合,經嚴格評估后可進行動脈溶栓;溶栓治療須在具備溶栓條件的醫院進行,醫院對溶栓進行組織化管理,建立綠色通道,加強多學科合作,縮短溶栓治療的時間延誤;溶栓須由具有醫師資質且接受過專業培訓的醫務人員嚴格按照指南規范實施。
1.靜脈溶栓適應癥:急性缺血性卒中患者發病4.5h內,推薦靜脈應用重組組織型纖溶酶原激活劑溶栓治療。發病6h內的缺血性卒中患者,如不能使用重組組織型纖溶酶原激活劑可考慮靜脈給予尿激酶。
2.動脈溶栓:應符合以下條件:(1)臨床癥狀符合缺血性卒中的診斷、血管造影顯示閉塞特點符合動脈粥樣硬化性動脈病變;(2)前循環卒中治療時間窗在6h以內;后循環缺血治療時間窗為12h內;(3)靶血管為大血管閉塞(基底動脈、椎動脈、頸內動脈或大腦中動脈Ml及M2段等)。
(五)抗血小板治療
1.推薦卒中高風險患者(根據Framingham量表10年心腦血管事件風險≥6%——10%)使用阿司匹林進行一級預防。
2.非心源性缺血性卒中和(或)TIA患者的二級預防中要加強科學的危險分層及分層管理(Essen或**D2評分)。除少數情況需要抗凝治療,大多數情況均建議給予抗血小板藥物。抗血小板藥物的選擇以單藥治療為主,阿司匹林、氯吡格雷均可以作為首選藥物。對于有急性冠狀動脈疾病或近期有支架成形術的患者,推薦聯合應用阿司匹林和氯吡格雷。
3.高血壓患者長期應用阿司匹林應注意腦出血的風險,應在血壓控制穩定后(<150/90mmHg)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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