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美國預防服務工作組(USPSTF)的最終推薦聲明,所有孕婦均應在懷孕24周后接受妊娠期糖尿病(GDM)篩查。該聲明 2014年1月13日在線發表在《內科學年鑒》雜志上。
USPSTF主席Virginia A. Moyer博士稱,新聲明體現了“對孕產期預防產傷、先兆子癇以及巨大兒等并發癥整體受益重要性看法的轉變”.
Moyer博士代表工作組指出:“USPSTF確認,孕婦24周后接受GDM篩查和治療,可使先兆子癇、巨大兒以及肩難產總體下降,從而與母嬰健康中度改善相關,而篩查和治療導致的損傷被認為非常有限。因此,工作組基本確定有中度的總體凈獲益。”
基于對文獻的系統綜述, 24周后篩查推薦意見被列為“B級推薦”.該最終推薦意見是對2008推薦意見的更新。當時,工作組認為推薦無癥狀孕婦進行篩查缺少充分證據,因此將其列為“I級推薦”.
推薦聲明指出,因患者人口統計資料和診斷閾值不同,美國GDM患病率介于1%——25%.
Moyer博士在接受采訪時稱,GDM女性發展為2型糖尿病的風險增加,產后5——15年內罹患2型糖尿病的比例為15%——60%.“妊娠24周篩查有助于早期診斷,患者與醫生可共同決定是否有必要進行治療。證據表明,GDM治療可減少并發癥的發生。”
USPSTF評價證據顯示,初級保健醫生可通過二步法準確診斷孕24周后GDM,即如果50 g葡萄糖負荷試驗達到或超過篩查閾值[130、135或140 mg/dl(7.21、7.49或7.77 mmol/L)],則再進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
2013年,美國婦產科醫師協會(ACOG)推薦采用二步法50 g葡萄糖負荷試驗。盡管美國糖尿病學會(ADA)支持一步法75 g 2小時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但NIH共識制定項目***專家組發布的聲明草案認為采用一步法的證據不足。
美國家庭醫師協會(AAFP)和內分泌學會(ES)的推薦指南與這次更新后的USPSTF 推薦意見一致。
Moyer博士稱:“現在有很好的證據支持臨床醫生對妊娠24周后的孕婦進行篩查。”
雖然高危女性可在妊娠24周前進行篩查,不過有關無癥狀女性早期篩查受益是否大于風險的評估證據仍然不足,因此,工作組將其列為“I級聲明”.
Moyer博士報告稱無相關利益沖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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