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衛生職稱評審(2)
2010-12-14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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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醫學全在線
作者:水**南
責任編輯:水北天南
[導讀] 為做好2007年度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現就報送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材料等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⒍使用“山東省衛生系列職稱評審信息管理系統”打印“呈報人員花名冊”一式2份(加蓋單位公章),將呈報人員《申報評審衛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信息核對表》及呈報人有效學歷復印件各集中裝訂成冊,與送審報告1份一并呈報(按前述要求蓋章);
⒎評審收費按照省物價局等三部門《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職務評審費收費標準的通知》(魯價費發[2000]235號)的規定執行。
三、有關表格填寫要求
㈠申報表格中的項目不能漏填,無需填寫或沒有的填“無”,不能置空。
㈡申報材料中的“單位”、“呈報單位”一律使用法定全稱。“所從事專業”須按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試行條例中規定的專業名稱填寫,如沒有明確規定的,據實填寫規范名稱。
㈢“學歷”應填報國家承認的學歷。有效學歷應填報與申報專業相關或相近的學歷(后學歷須滿三年)。獲得國民教育學歷的,分別填寫為“研究生、大本、大專、中專、高中及以下”,1970-1977年恢復高考制度以前入學的高等院校畢業生學歷填寫“大學普通班”;1993-1997年入學并取得“山東省干部教育驗印專用章”驗印的學業證書,填寫“省業余大學、大專”。
㈣“聘任時間及年限”中“聘任時間”填寫第一次受聘現專業技術職務的時間,“年限”則填寫聘任累計年限,年限計算到申報當年的年底。
㈤“任現職以來各年度考核結果”欄應按實際考核確定的等次填寫。
㈥“科研課題、成果”欄的填寫:
⒈要填寫受聘現職以來的課題、成果和獎項;
⒉同一成果的不同獎項只填寫最高獎項;
⒊“時間”填寫證書落款時間,×年×月;
⒋“位次”填寫:成果、受獎等系個人***完成的填寫“***”;與他人合作完成的,采用申報人位次/合作人數的填法,如:申報人為第1位完成人,系3人合作完成的,填寫:1/3,依此類推。主要完成人指前5位人員。
㈦“論文、著作”欄的填寫:
⒈要有選擇性地提供任現職以來最能反應本人業務能力和學術水平的代表作。要按代表水平由高到低依次遞減的順序填寫,并在報刊封面上依此順序編號排列。一項內容不得在以上兩欄中重復填寫;
⒉必須是發表在具有全國統一刊號(CN、ISSN)報刊上的論文,公開出版的具有統一書號(ISBN)的著作;
⒊“時間”填寫報刊或著作的出版時間:×年×月;
⒋“題目”的填寫,先注明“論文”、“著作”,然后寫文章名稱。如“論文:《×藥物治療×病的臨床效果分析》”;
⒌“報刊或出版社”填寫報刊或出版社的法定全稱。
㈧《申報評審衛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信息核對表》中的“傾斜項目”,系指依據上級有關政策在職稱評審工作中可以適當傾斜照顧的項目,如“**”、“援疆”、“援外”、“衛生支農”等。
四、關于破格晉升問題
⒈不具備規定學歷或任職年限申請晉升高級衛生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者,應符合省人事廳《山東省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破格申報指導條件(試行)》的標準要求方可申報。
⒉不具備規定學歷申報副高級任職資格的,須由所在市衛生局、省醫學科學院、省屬高等醫學院校附屬醫院、廳直單位,或由我廳指定的單位,組織進行專業知識考試或面試答辯;申報材料應附專業知識考試試卷或面試答辯詳細記錄(含成績)1份。不具備規定學歷申報正高級任職資格和不具備規定任職年限申報高級任職資格的,參加由我廳組織的面試答辯,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五、關于報送高評委專家信息庫問題
為進一步完善我省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專家庫,按照《山東省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委員會組織辦法(試行)》(魯人發[2002]26號)要求,請各市各單位按照有關標準條件,推薦上報2007年衛生專業技術職務高評委專家。各市(單位)每二級專業最少推薦在職專家10人以上,推薦專家人數較少的在遴選高評委專家時一般不予考慮。專家基本要求如下:具有正高職稱,聘任兩年以上,年齡一般不超過60歲。其中縣級及以下單位的不少于四分之一,55歲以下不少于三分**,個別業績特別優秀的副高級專家也可作為推薦對象。推薦人選確定后,填寫《山東省衛生專業技術職務高評委專家庫備選人員推薦表》(附件),錄入相應的電子信息、進行電子照相后將相關表格及電腦資料隨職稱申報材料一并報送衛生廳職改辦。
六、報送時間及地點
各市衛生局及省直各部門(單位)務必于2007年10月20日至11月20日前派專人將評審材料報送我廳職改辦,逾期不再受理。報送材料地點: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家屬院科教樓(濟南市經十路70號),聯系電話:0531-67876126、82679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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