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衛計委9日通知,決定對中外合資、合作醫療機構審批權限進行調整。設置中外合資、合作醫療機構,經醫療機構所在地設區的市級衛生行政部門初審后,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審批。
中國***此前曾發布《***辦公廳轉發發展改革委衛計委等部門關於進一步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0﹞58號),要求簡化并規范外資辦醫的審批程序,中外合資、合作醫療機構的設立審批權限由國家下放到省一級。外商獨資醫療機構的設立由衛計委和商務部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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