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衛計委網站消息,針對個別地方在評審工作中存在的把關不嚴、盲目爭上級別等情況,衛計委將對各地醫院評審開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2011年1月1日至今新增的三級醫院進行復核。
衛計委近日下發《衛計委辦公廳關于做好醫院評審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地開展好醫院評審工作,加強各級各類醫院日常管理。
通知指出,針對個別地方在評審工作中存在的把關不嚴、盲目爭上級別等情況,衛計委將對各地醫院評審開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據《三級綜合醫院評審標準實施細則(2011年版)》,對2011年1月1日至通知下發之日前新增的三級醫院進行復核。對復核結果不合格的,要求限期整改或責令撤銷原評審結論,取消評審等次,并收回等級證書和標識。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各地新增三級醫院的評審結論,應當報衛計委核準后,方可公示。
通知要求,各地要將醫院評審作為加強醫院管理和醫療服務監管的一項基本制度,按照“**主導、分級負責、社會參與、公平公正”的原則,形成科學合理、運行有效的醫院評審制度體系。建立健全以醫院自我評價為基礎,以周期性評審和不定期重點檢查為主要形式,以書面評價、醫療信息統計評價、現場評價和社會評價為主要內容,**、醫院、第三方機構和社會多元評價相結合的醫院評審制度;強化醫院自身保障醫療安全和持續改進醫療質量的主體意識,建立有效的院內質量監測和改進機制,建立健全院內醫療質量保障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