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法制辦官方網站發布了國家衛生計生委關于《醫療質量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辦法》規定,醫療機構醫療質量管理實行院、科兩級責任制,醫療機構主要負責人和臨床科室及藥學、醫技等部門主要負責人分別為本機構和本科室醫療質量管理的第一責任人。醫療機構還應建立全員參與、覆蓋臨床診療服務全過程的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工作制度。
《辦法》規定,國家衛生計生委組建***各專業質控中心,委托其制定全國統一的質控指標和標準,收集、分析、定期發布質控信息;各省和有條件的市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組建相應級別、專業的質控中心。醫療機構應成立醫療質量管理工作專門部門,診所、村衛生室可指定專(兼)職人員負責醫療質量管理工作。二級以上(含二級)醫院、婦幼保健院及專科疾病防止機構應設立醫療質量管理委員會;二級以上醫院各業務科室應成立醫療質量管理工作小組。國家建立醫療質量安全事件報告制度,醫療機構應建立本機構醫療質量安全事件信息采集、記錄和報告相關制度并組織實施。
《辦法》要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將醫療質量管理情況納入醫療機構及其主要負責人考核的關鍵指標,并與醫院評審、評優及個人業績考核相結合。醫療機構應將科室醫療質量管理情況作為科室負責人綜合目標考核及聘任、晉升、評先評優的重要指標。醫療機構應將科室和醫務人員醫療質量管理情況作為醫師定期考核、晉升以及科室和醫務人員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
此外,《辦法》還就醫療質量管理的實施、醫療安全和風險防范作出了具體規定。公眾可通過登錄像關網站、發電子郵件和寫信等方式提出反饋意見,截止時間為今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