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蘇省衛生廳印發的《2012年臨床應用專項整治活動實施方案》提出,三級綜合醫院、兒童醫院、傳染病醫院抗菌藥物品種原則上不超過50種;二級綜合醫院、腫瘤醫院、口腔醫院、整形外科醫院抗菌藥物品種原則上不超過35種。二級以上醫院抗菌藥物收入占醫院藥品總收入的比例,同比下降10%以上。
《實施方案》要求,每月組織對25%的具有抗菌藥物處方權的醫師所開具的處方、醫囑進行點評,每名醫師不少于50份處方,實際處方、醫囑低于50份的應全部點評。存在抗菌藥物臨床不合理應用問題的醫師,將被視情形依法依規予以警告、取消處方權、降級使用、吊銷《醫師執業證書》等處理。存在抗菌藥物臨床不合理應用問題的科室,醫療機構應當視情形給予警告、限期整改,對問題嚴重的要撤銷科主任行政職務。對于存在抗菌藥物臨床不合理應用問題的醫療機構,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視情形給予警告、限期整改、通報批評等處理,問題嚴重的,追究醫療機構負責人的責任。
培養周期長、職業風險高、工作強度大、工資待遇低……這是我國醫生普遍面臨的執...[詳細]
提要:近日,海南下發《關于在全省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鄉鎮級醫院住院“限費醫...[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