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經檢測發現,含**的藥品制劑存在嚴重的心臟毒副作用,因此發出發出通知,決定將含**的藥品制劑逐步撤出我國市場。
近期監測和研究數據表明,含**的藥品制劑存在嚴重的心臟毒副作用,且過量服用可危及生命。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組織相關專家對該品種國內外監測和研究資料進行評價和論證后,認為該藥品在我國使用的風險大于效益。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要求,自2011年7月31日起,藥品生產、經營、使用單位應停止生產、消瘦和使用含**的藥品制劑,并收回已上市藥品。藥品生產企業應制定撤市工作實施方案,加強撤藥期間的不良反應監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