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常去的醫院藥品收入占醫療收入的比例是多少?醫院使用的藥物中,有多少是國家推行的基本藥物目錄里的?門診看病每個人平均會花費多少錢?每個住院病人平均要花多少錢,這里面又有多少是買藥的錢?
昨天記者從浙江省衛生廳獲悉,上述這些內容,今年開始將在浙江所有醫院,包括民營醫院全部定期公開。而這些,還僅僅是浙江省衛生廳會同浙江省**糾風辦出臺的《醫療服務陽光用藥工程實施方案》中的一小部分內容。
“醫療服務陽光用藥工程”是浙江省**推進的“陽光工程”系列建設活動之一,目的是為了維護公立醫院公益性,進一步規范醫療服務行為,控制醫療費用過快增長,提高醫院運行效率和服務水平,改善群眾看病就醫體驗,為群眾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醫療衛生服務。
陽光用藥工程規定所有醫院要向社會公示九項主要指標,除了醫院藥品收入占醫療收入多少比例等四項內容外,還有抗菌藥物占藥品使用比例、不合格處方率、大處方比例、抗菌藥物在門診處方的比例、平均住院日等五項內容都要公示。
自浙江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以來,截至2011年底,實施該項制度的**辦基層醫療機構藥品售價平均下降30%,累計為群眾減少藥費支出30多億元。
從今年起,浙江對二級以上公立醫院配備和使用國家基本藥物的比例也有了明確要求,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品種使用金額比例分別要達到20%-30%以上,藥品收入占業務收入比例不得高于45%-50%,抗菌藥物占藥品消耗比例控制在23%-30%以內。各級各類醫院繼續實現門診、住院病人均次費用零增長。
今年,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對本轄區醫療機構開展陽光用藥行動行使監督檢查職能,建立并暢通投訴舉報機制,統一受理醫療服務中亂收費、不合理用藥,接受媒體、群眾對醫療服務陽光用藥的監督,同時嚴肅查處藥品采購和藥品使用中的違規違紀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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