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兒呼吸窘迫綜合征的防止目標是通過治療最大限度增加存活率,同時使潛在不良反應降至最低。過去40年,已采取了許多預防及治療新生兒呼吸窘迫綜合征的策略及方法并被臨床試驗所驗證。
產前管理:
1.有極早產高危因素的孕婦應該轉運至具備診治新生兒呼吸窘迫綜合征經驗的圍產中心(C)。
2.孕周23——34周、有早產高危因素的所有孕婦產前均應給予單療程類固醇激素治療(A)。
3.孕周<33周、第一療程產前激素應用已超過2——3周且出現另一個產科指征時應給予第二療程的產前激素治療(A)。
4.足月分娩前需進行選擇性剖宮產者亦可考慮應用產前激素(B)。
5.對孕周<37周胎膜早破的孕婦應給予抗生素治療以減少早產的發生(A)。
6.臨床醫生應考慮短期使用宮縮抑制劑,以使孕婦可以完成一個療程的產前激素治療和(或)分娩前轉運至圍產中心(B)。
產房處理:
1.如果可能,將新生兒置于低于母親的位置,并至少延遲結扎臍帶60 S,以促進胎盤一胎兒間的血流灌注(A)。
2.使用空氧混合儀控制復蘇時的FiO ,起始FiO 為0.21——0.30,然后根據右手腕脈搏氧飽和度監測儀顯示的心律及飽和度來調高或降低FiO(B)。
3.有自主呼吸的患兒使用面罩或鼻塞CPAP,壓力至少5——6 em H O(A)。
4.氣管插管用于對面罩正壓通氣無反應的患兒(A),需要氣管插管來維持穩定的患兒應給予PS治療(A)。
5.胎齡<28周的早產兒應在輻射保暖臺上使用塑料袋或密閉的包裹材料包裹,以減少低體溫的發生(A)。
6.置于輻射保暖臺的患兒應在10 min內實現伺服控制,以避免過度加熱(B)。
穩定后的氧療:
1.接受氧療的早產兒,目標氧飽和度為90% ——95% (B)。
2.給予PS后應快速降低FiO ,避免形成血氧高峰(C)。
3.生后應避免血氧飽和度的波動(C)。
手足口病是由腸道病毒(以柯薩奇A組16型(CoxA16)、腸道病毒71型(...[詳細]
Educational interventions, including ...[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