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懷孕后的人工流產,我們婦科醫生當然不會陌生,無外乎就是確診宮內孕后要么負壓吸引人工流產術、大于孕10周的行鉗刮術,要么米非司酮+米索前列醇進行妊娠49天內的藥物流產。這幾種方法的實施,在第九版《婦產科學》中,都明確指出需“超聲確診為宮內妊娠”才能進行的。人工流產手術那不必多說,但是藥物流產術,難道就一定要確診為宮內妊娠才能進行嗎?要知道,B超確診為宮內孕,血HCG值至少要在1500IU/L這個值以上,陰超才能看到孕囊所在,而腹部超聲則要晚上一周才能看到。而且就算是看到了孕囊,沒有看到卵黃囊,只是一個宮內小液暗區的情況下,B超也不會給我們下個不打問號的“宮內早期妊娠”的診斷來的。那么這種情況下,我們就只能等,拿著確診懷孕的血或者尿檢結果,等一周或者兩周,B超確診是宮內孕了才能去考慮藥物流產。如果實施后不能完全流產,要用藥處理,如果藥物處理不能讓殘留組織排出,那最后得清宮,這樣其實比直接人工流產手術還要折騰,費時長不算,因為流血時間長,流產后發生感染的概率可能更大些。
那么,我們能不能在下次來月經之前一兩天,或者月經過期一周內,僅尿檢或者血檢陽性,甚至弱陽性,B超還什么都沒有探出來的情況下,就把這個意外終止掉呢?這樣就可以減少很多確診宮內孕后再做藥物流產以及人工流產手術的損害,讓早早期終止妊娠變得更安全,效果更確定,對人體的損害更小。
筆者在2009年實施過這樣的處理方式,選擇的病例均為停經一周內,B超檢查未發現宮內或者宮外孕囊,子宮內膜厚度在7mm~12mm以內者,共7例,均除外米非司酮以及米索前列醇使用禁忌癥并肝功能無異常者,并說明有失敗的可能,如果失敗后,不除外宮內孕的可能,畢竟處理當時并不能確診是否宮內孕。用藥方式:白天服用中藥宮外孕方(天花粉、丹參、赤芍、桃仁、沒藥、乳香,組方有活血祛瘀的作用,天花粉有胚胎毒性,有殺胚作用,也是常用于宮外孕保守治療的中藥),連用三天,服藥的第一天夜間8時至9時左右服用一次米非司酮,150mg量,服用中藥的第三天晚上相同時間服用或者**放置米索前列醇片2片,所有的用藥者在放置米索后的兩至三個小時內有出血,量較平常經量稍多些,因米索前列醇作用,會有輕至中度腹痛的癥狀,均能耐受。出血按平常經期過程進行,均能按期止血,止血后進行尿妊娠檢測均為陰性。
在2015年,廣州醫科大學附屬第三醫院婦科副主任醫師李翠蘭博士及其團隊的發現,如果能在月經來潮前的1~2天內服用超低劑量米非司酮聯合米索前列醇,即可實現“催經止孕”。即如果已經懷孕,可以終止妊娠,如果沒有懷孕,則可以讓月經“如期而至”,而且服用的藥量比“例假延遲一周內服藥終止妊娠”的藥量更低,副作用因而也更低。這個團隊還發現這種處理方式相對于傳統的早期妊娠終止方法有以下幾種的優勢:
1. 成功率高達98%以上,避孕率不輸于傳統的四種避孕方式。
2. 跟傳統的避孕方式相比,對生殖系統幾近零傷害,“服藥后的結果就是來一次正常的月經”。
3. 不管一個月內有過多少次無保護的性生活,都只需要在月經來潮前的一兩天內服用一次藥即可,而且,只需在需要避孕的那一個月服用。既不需要像常規避孕藥那樣每日一服,也不需要像長效避孕藥或避孕環一樣長期留在身體里,同時,又不像緊急避孕藥那樣“只管一次”。
4. 跟傳統避孕方式需停止避孕后3個月以后才能懷孕相比,這種避孕方法的藥量半衰期只有23~26小時,也就是說,服藥終止妊娠后,下個月即可計劃懷孕。
筆者結合自己的臨床使用經驗,以及廣州醫科大學附屬第三醫院婦科副主任醫師李翠蘭博士及其團隊的總結,認為這樣的早期妊娠終止方式還是可以接受的,這種“避孕方式”,還是有臨床推廣運用的價值的。但是為什么直到現在我們仍未能推廣這種方法呢?可能和我們做臨床的一些思維定勢有關,我們在工作中總是無法脫出藥物說明書以及教科書和各種指南的圈,也可能和現在的醫患關系緊張等影響了這種方法的推廣應用。其實在工作中,就異位妊娠的保守治療中,除了用甲氨喋呤外,我們也常用米非司酮以及天花粉來做治療,而且還是在確診異位妊娠,看得到孕囊包塊的情況下用,既然胚胎都已經能看到情況下,都可以用,那胚胎還沒有長大到B超探查得到的情況下,使用又能有什么危害呢?在胚胎還沒有長大之前就干擾它的著床環境,讓它不能順利成長,停育,然后促進內膜剝脫讓它排出或者吸收掉,其過程等同于來一次月經,還避免了藥流不全的刮宮,或者人流手術,減少流產術中的并發癥以及流產后的后遺癥的發生率,或者能因此減少一些因為藥流或者人流手術導致的不孕不育癥,在減少妊娠者處理上的經濟負擔以及痛苦都有很大的益處。其中得到的利遠大于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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