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衛生廳、省財政廳聯合下發《2012年新農合統籌補償方案基本框架》,明確將2012年該省新農合籌資標準提高到人均290元,參合農民住院補償封頂線提高至7萬元。
《方案》明確,2012年該省參合農村居民個人繳費不低于50元,中央和地方財政補助240元。醫療費用補償分為門診統籌補償和住院統籌補償。門診統籌補償限于鄉、村兩級定點醫療機構,不設起付線,補償比例村級一般可設定在40%~45%,鄉級可設定在35%~40%,補償封頂線為80元~100元,住院補償封頂線為每人每年7萬元,重大疾病醫療救治補償另行計算。
《方案》提出,新農合住院統籌補償方案由開展新農合的縣(市、區)制定,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要達到75%左右。省規定的各級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住院補償起付線分別為鄉級100元~150元、縣級300元~400元、市級800元~1200元、省級1500元、省外三級及以上醫院3000元~4000元;補償比分別為鄉級80%~85%、縣級70%~78%、市級60%~68%、省級55%、省外三級及以上醫院4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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