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計委明確單采血漿時間間隔 不得少于14天
2011-05-09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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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i*m
責任編輯:iam
[導讀] 中新網5月9日 據衛計委網站消息,衛計委日前發布關于明確單采血漿時間間隔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指出,目前部分地區對兩次單采血漿時間間隔存在不同理解,執法標準不盡相同。為統一標準,易于執行,經研究,現對《單采血漿站管理辦法》第30條第三款規定解釋如
中新網5月9日 據衛計委網站消息,衛計委日前發布關于明確單采血漿時間間隔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指出,目前部分地區對兩次單采血漿時間間隔存在不同理解,執法標準不盡相同。為統一標準,易于執行,經研究,現對《單采血漿站管理辦法》第30條第三款規定解釋如下:
兩次供血漿時間間隔不得少于14天,系指從供漿員施行供漿行為的第2天算起,至第15天為間隔時間,第15天為再次供漿的最早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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