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5月7日),記者從國家衛計委獲悉,該委對三級與二級綜合醫院抗菌藥物品種數量及品規(一種藥品的規格,包括劑量大小、劑型等)進行原則性規定.為降低抗生素濫用比例,衛計委還在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相關指標控制方面提出硬性要求.
卓創資訊醫藥行業分析師趙鎮認為,對抗菌藥物品規結構做出的調整,將對直接生產制劑的企業產生一定影響,而對本就生產原料藥的企業影響不會太明顯.并且,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相關指標控制力度還有進一步下調的必要.
遴選評估制度嚴控抗菌藥物
衛計委表示,即將展開的2013年全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專項整治,將在全國各級各類醫療機構中鋪開,重點針對二級以上公立醫院.
記者獲悉,在抗菌藥物購用管理方面,衛計委明確指出,將建立抗菌藥物遴選和定期評估制度.其中,三級綜合醫院抗菌藥物品種原則上不超過50種,二級綜合醫院抗菌藥物品種原則上不超過35種.未來將建立抗菌藥物遴選和定期評估制度,清退存在安全隱患、療效不確定、耐藥嚴重、性價比差和違規使用的抗菌藥物品種或品規.
衛計委強調,同一通用名稱,注射劑型和口服劑型各不超過2種,具有相似或者相同藥理學特征的抗菌藥物不得重復采購.
具體藥物方面,頭霉素類抗菌藥物不超過2個品規;三代及四代頭孢菌素(含復方制劑)類抗菌藥物口服劑型不超過5個品規,注射劑型不超過8個品規;碳青霉烯類抗菌藥物注射劑型不超過3個品規;氟喹諾酮類抗菌藥物口服劑型和注射劑型各不超過4個品規;深部抗真菌類抗菌藥物不超過5個品種.
記者還從衛計委獲悉,接下來,將盡快建立抗菌藥物遴選和定期評估制度,加強抗菌藥物購用管理.醫療機構對抗菌藥物供應目錄進行動態管理,清退存在安全隱患、療效不確定、耐藥嚴重、性價比差和違規使用的抗菌藥物品種或品規.清退或者更換的抗菌藥物品種或品規原則上12個月內不得重新進入抗菌藥物供應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