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用輔料多次引發藥品安全事件,尤其是數月前的毒膠囊事件至今讓人心有余悸。日前,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新規,對于新輔料和風險較高的輔料,將實行許可制,而對輔料的監管將參照藥品原料的模式,嚴格處罰尺度,還將建立藥用輔料數據庫以加大監管力度的基礎工作。
據了解,我國的藥用輔料生產企業中,除了400家有藥品生產許可證的之外,還有一些是化工企業、食品企業等,企業規模、水平參差不齊。而與此相對應的是,在有的藥物中,輔料的占比可高達八九成,其安全性對藥品質量的影響可想而知。
在此背景下,國家藥監局發布了《加強藥用輔料監督管理的有關規定》,對藥用輔料的監管將參照藥品原料的模式,對藥用輔料實行分類管理。該規定將于明年2月1日起執行,明確了藥品制劑生產企業和藥用輔料生產企業的職責,強調藥品制劑生產企業是藥品質量的責任人,凡因違法違規使用藥用輔料引發的藥品質量問題,藥品制劑生產企業須承擔主要責任。對于新的藥用輔料和高風險的藥用輔料以及生產企業,將實行嚴格的準入許可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