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全性前置胎盤(近足月)臨床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為完全性前置胎盤(ICD-10:O44.0/O44.1)
行古典式剖宮產術或子宮下段剖宮產術(ICD-9-CM-3:74.0/74.1)。
(二)診斷依據。
根據《臨床診療指南-婦產科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和《婦產科學(第七版)》(高等醫學院校統編教材,人民衛生出版社)。
1.癥狀:在妊娠晚期(少數在妊娠中期)出現無痛性陰道出血,可導致貧血或休克。
2.體格檢查:子宮底高度與停經月份相符,但胎先露高浮,或為異常胎位。恥骨聯合上緣先露下方有時可聞吹風樣雜音,速率和孕婦脈搏一致。
3.超聲檢查胎盤蓋過子宮內口。
(三)選擇治療方案的依據。
根據《臨床診療指南-婦產科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和《婦產科學(第七版)》(高等醫學院校統編教材,人民衛生出版社)。
1.急診剖宮產:根據病情需要行急診剖宮產者。
2.計劃性剖宮產:妊娠>36周。
(四)臨床路徑標準住院日為≤10天。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是符合ICD-10:O44.0/O44.1完全性前置胎盤疾病編碼。
2.當患者合并其他疾病,但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床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六)明確診斷及入院常規檢查0-2天。
1.必需的檢查項目:
(1)血常規、尿常規;
(2)肝腎功能、凝血功能、血型和交叉配血;
(3)感染性疾病篩查(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孕期未查者);
(4)心電圖;
(5)B超(需注意觀察胎盤有無植入可能)和胎兒監護。
2.根據患者病情可選擇項目:胎兒臍動脈S/D比值、血粘度、大便常規、電解質、C反應蛋白等。
(七)選擇用藥。
1.抗菌藥物:按照《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衛醫發〔2004〕285號)執行,并根據患者的病情決定抗菌藥物的選擇與使用時間。建議使用第一代頭孢菌素(結扎臍帶后給藥)。
2.宮縮劑、止血藥。
(八)手術日為入院0-3天。
1.麻醉方式:硬膜外或腰硬聯合,必要時全麻或局麻。
2.手術方式:根據病情選擇子宮下段或古典式剖宮產術。
3.術中用藥:縮宮素、抗菌藥物、止血藥等。
4.輸血:必要時輸血。
(九)術后住院時間≤7天。
1.必須復查的檢查項目:血常規、尿常規。
2.根據患者病情可選擇的檢查項目:凝血功能、肝腎功能、電解質、血氣分析等。
(十)出院標準。
1.傷口愈合好,生命體征平穩。
2.沒有需要住院處理的并發癥和/或合并癥。
(十一)變異及原因分析。
有下列情況退出臨床路徑:因產后大出血導致生命體征不穩定者、胎盤植入、子宮切除、產后感染等因素需改變治療方案或延長住院天數。
二、完全性前置胎盤(近足月)臨床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為完全性前置胎盤(近足月)(ICD-10:O44.0/044.1)
行古典式剖宮產術或子宮下段剖宮產術(ICD-9-CM-3:74.0/74.1)
患者姓名: 性別: 年齡: 門診號: 住院號: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標準住院日:≤10天
點擊下載:完全性前置胎盤臨床路徑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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