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見于民國陸士諤《分類王孟英醫案》卷二陰虛門。患者肖某先患痰多,繼患咽痛,愈后復患滯下,清代著名溫病學家王孟英始終堅持用滋陰壯水之劑而治愈。
開始,王孟英對本病的診斷依據主要是脈細數而兼弦滑,其結論是“病由陰虧火盛,津液受灼而成痰。須服壯水之劑,則可杜患將來。”
然而王氏雖是赫赫名醫,猶不能完全取信于病家。“肖因向吸鴉片煙,自疑虛寒,滋陰不敢頻服。”這就是患者的認識與醫生的診治之間,有時難免出現的矛盾。
由于孟英認證之確,故雖病人后來的病情有了變化,繼患咽痛,但他對其病因、病機的認識并未改變,認為這不過是在原有疾病基礎上的發展演變,因而應當治本,而不能頭痛醫頭,腳痛療腳,故曰“喉科藥不可試也”。
更可貴的是,當患者病情有了進一步的轉變時——喉痛愈后,復患滯下,王氏仍未為這表面現象所迷惑,而是堅持原定的治療原則,廣投壯水之劑。正因為他洞徹疾病的原委,抓住了病機,故能將此與一般的治痢方法區別開來處理,“治不易法”。
奇怪的是,他不以治痢之常法、常方治痢,而結果卻是“食不減餐。日數十行,精神反加。逾月之后,大解始正”。這就是說,只要辨證清楚正確,治療方法恰當,即使病狀在短期內未見消失,也不要懷疑而改弦更張。
最后,此患者“計服甘涼藥二百劑,肌肉復充,痰患若失”。這說明陰虛證的治療有一個相對較長的過程,所謂“陰難充長”。近人嚴蒼山氏說,治療慢性病要有方有守,這正是經驗之談。
這個醫案再一次印證了王孟英說的一句話:治病必求其源,源澄而流自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