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科學有序地調處醫療糾紛、維護廣大人民群眾和各級醫療單位的合法權益,近日,我市啟動醫療糾紛人民調解機制。
副市長楊金順出席活動啟動儀式并講話。
近年來,隨著醫療組織規模的擴展、就醫患者的增多,發生在患者和醫療機構之間的醫療糾紛呈現上升趨勢。針對這種現狀,市**通過行政立法頒布施行**第222號令《吉林市醫療糾紛處置辦法》,建立醫療糾紛處置的長效機制。
楊金順強調,確保調解機制發揮作用要把握好三個工作重點:
一是充分認識醫療糾紛人民調解的重要意義,消除和減少社會不穩定因素,從源頭防止矛盾激化升級而影響社會穩定。
二是切實發揮醫療糾紛人民調解中心的調處作用。要始終堅持依法依規,確保在法律法規的框架內界定責任、調處矛盾;要始終堅持調解優先,為醫患雙方架設互通互信互商的溝通平臺;要始終堅持平等自愿,促使醫患雙方自愿達成調解協議,妥善化解矛盾糾紛;要始終堅持獨立規范,提高調解的公信力,樹立調解的權威性。
三是不斷促進醫療糾紛人民調解組織的健康發展。要站在維護社會穩定、保障改善民生的高度,全力推動醫療糾紛人民調解組織持續、健康、良性發展;司法、衛生、公安等相關職能部門要明確職責分工,為醫調中心正常開展工作提供保障;各級醫療機構要進一步增強風險防范,不斷完善應急處置機制,積極支持配合醫調中心開展調解工作,為打造和諧醫患關系、建設“平安江城”做出積極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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