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原發性肺癌診療規范》內容簡介:
原發性肺癌(以下簡稱肺癌)是我國最常見的惡性腫瘤之一。2010年衛生統計年鑒顯示,2005年,肺癌死亡率占我國惡性腫瘤死亡率的第1位。為進一步規范我國肺癌診療行為,提高醫療機構肺癌診療水平,改善肺癌患者預后,保障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特制定本規范。
《2011原發性肺癌診療規范》內容預覽:
臨床表現。
1.肺癌早期可無明顯癥狀。當病情發展到一定程度時,常出現已下癥狀:
(1)**性干咳。
(2)痰中帶血或血痰。
(3)胸痛。
(4)發熱。
(5)氣促。
當呼吸道癥狀超過兩周,經治療不能緩解,尤其是痰中帶血、**性干咳,或原有的呼吸道癥狀加重,要高度警惕肺癌存在的可能性。
2.當肺癌侵及周圍組織或轉移時,可出現如下癥狀:
(1)癌腫侵犯喉返神經出現聲音嘶啞。
(2)癌腫侵犯上腔靜脈,出現面、頸部水腫等上腔靜脈梗阻綜合征表現。
(3)癌腫侵犯胸膜引起胸膜腔積液,往往為血性;大量積液可以引起氣促。
(4)癌腫侵犯胸膜及胸壁,可以引起持續劇烈的胸痛。
(5)上葉尖部肺癌可侵入和壓迫位于胸廓入口的器官組織,如第一肋骨、鎖骨下動、靜脈、臂叢神經、頸交感神經等,產生劇烈胸痛,上肢靜脈怒張、水腫、臂痛和上肢運動障礙,同側上眼瞼下垂、瞳孔縮小、眼球內陷、面部無汗等頸交感神經綜合征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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