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國急性缺血性腦卒中診治指南》內容簡介:
急性缺血性腦卒中(腦梗死)是最常見的腦卒中類型,占全部腦卒中的60%——80%.其急性期的時間劃分尚不統一,一般指發病后2周內。急性缺血性腦卒中的處理應強調早期診斷、早期治療、早期康復和早期預防再發。中華醫學會神經病學分會腦血管病學組于2002年底開始組織編寫中國腦血管病防止指南,2005年初經衛計委批準在全國開始推廣,2007年初人民衛生出版社正式出版了中國腦血管病防止指南第1版,為規范國內腦血管病診治起到了積極作用。由于近年不斷有新研究證據發表,第1版指南在使用過程中也得到多方改進建議。因此,中華醫學會神經病學分會委托腦血管病學組對第1版指南進行修訂。為方便臨床使用,本版指南內容包括了急性缺血性腦卒中發病后全部診治過程。撰寫組通過復習相關研究證據、征求各方意見并充分討論達成共識后形成推薦,旨在幫助臨床醫生為腦卒中患者選擇當前相對較好的診治方案。在臨床實踐中,醫生應參考本指南原則和新的進展并結合患者具體病情進行個體化處理。
《2010年中國急性缺血性腦卒中診治指南》內容預覽:
一、修訂原則
1.在循證醫學原則指導下,參考國際規范,結合國情、可操作性、第1版使用經驗和新研究證據進行修訂。推薦強度和證據等級標準參考了國際指南和常用標準,并結合國情和實用性制定。
2.對每項治療措施或臨床問題,先進行當前研究證據(文獻檢索至2009年11月)的歸納和分析評價,然后根據證據等級和共識給出推薦意見。
3.推薦意見盡可能依據最可靠的證據(如A級證據),缺乏高等級證據時則參考當前可得到的最好證據,并充分討論達成共識。
4.對國內常用療法,在循證醫學原則指導下,充分考慮國情和經驗達成共識。注意兼顧療效、風險、價格和易使用性等多方因素。
二、推薦強度與證據等級標準(包括治療和診斷措施)
1.推薦強度(分4級,Ⅰ級最強,Ⅳ級最弱):Ⅰ級:基于A級證據或專家高度一致的共識;Ⅱ級:基于B級證據和專家共識;Ⅲ級:基于C級證據和專家共識;Ⅳ級:基于D級證據和專家共識。
2.治療措施的證據等級(分4級,A級最高,D級最低):A級:多個隨機對照試驗(RCT)的Meta分析或系統評價;多個RCT或1個樣本量足夠的RCT(高質量);B級:至少1個較高質量的RCT;C級:未隨機分組但設計良好的對照試驗,或設計良好的隊列研究或病例對照研究;D級:無同期對照的系列病例分析或專家意見。
3.診斷措施的證據等級(分4級,A級最高,D級最低):A級:多個或1個樣本量足夠、采用了參考(金)標準、盲法評價的前瞻性隊列研究(高質量);B級:至少1個前瞻性隊列研究或設計良好的回顧性病例對照研究,采用了金標準和盲法評價(較高質量);C級:回顧性、非盲法評價的對照研究;D級:無同期對照的系列病例分析或專家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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