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病病因和發病機制
生物學因素
①神經生化,精神藥理學研究和神經遞質代謝研究證實,患者存在中樞神經遞質代謝異常和相應受體功能改變。5-羥色胺(5-HT)功能活動缺乏可能是雙相障礙的基礎,是易患雙相障礙的素質標志;去甲腎上腺素(NE)功能活動降低可能與抑郁發作有關,去甲腎上腺素功能活動增強可能與躁狂發作有關;多巴胺(DA) 功能活動異常;γ-氨基丁酸(GABA)是中樞神經系統抑制性神經遞質,可能存在功能活動異常,因作用于此神經遞質的抗癲癇藥可以作為心境穩定劑,有效治療躁狂癥和雙相障礙。②第二信使平衡失調,第二信使是細胞外信息與細胞內效應之間不可缺少的中介物;③神經內分泌功能失調,主要是下丘腦―垂體-腎上腺皮質軸和下丘腦―垂體―甲狀腺軸的功能失調。
遺傳學因素
家系調查發現,雙相I型障礙先證者的一級親屬中雙相障礙的發病率,較正常人的一級親屬中發病率高數倍,血緣關系越近,患病率越高。分子遺傳學方面,不少學者探討了與雙相障礙可能有關的標記基因,但尚無確切可重復驗證的結果,雙相障礙的易感基因尚需進一步研究。目前,有關雙相障礙遺傳方式傾向為多基因遺傳。
心理社會因素
不良的生活事件和環境應激事件可以誘**感障礙的發作,如失業、失戀、家庭關系不好、長時期高度緊張的生活狀態等。遺傳因素在情感障礙發病中可能導致一種易感素質,而具有這種易感素質的人在一定的環境因素促發下發病。
疾病分類
目前在臨床上常用的精神疾病診斷分類標準:中國精神疾病分類與診斷標準-第三版(CCMD-3),精神疾病的國際分類法系統(ICD-10),美國分類法系統(DSM-Ⅳ)。《中國精神障礙分類與診斷標準》第三版(CCMD-3)中關于躁狂癥分類如下:
輕性躁狂癥(輕躁狂): 無精神病性癥狀的躁狂癥;有精神病性癥狀的躁狂癥。
復發性躁狂:復發性躁狂癥,目前為輕躁狂;復發性躁狂癥,目前為無精神病性癥狀的躁狂;復發性躁狂癥,目前為有精神病性癥狀的躁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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