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止惡性競爭,河北省近日出臺新規,如直線距離200米范圍內已有藥品零售企業,不再批準新建或遷建藥品零售企業。
“此項新規目的是在保證老百姓購藥方便可及的前提下,避免零售藥店過度競爭,確保老百姓用藥安全。”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劉驍悍說,“近年來,我們在日常監督檢查中發現,零售藥店間競爭加劇,使一些藥店生存難以為繼時,迫于生存壓力, 個別企業就有可能鋌而走險,挑戰安全底線。”
根據新規,對目前已建的藥店,允許其繼續經營的,但不再批準新建或遷建藥品零售企業。新開辦營業場所使用面積在400平方米以上(營業場所為樓房的,底層營業面積不少于300平方米)藥品零售企業的,不受“200米”間距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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