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皮質激素具有強大的抗炎和免疫抑制作用,在腎臟病臨床治療中應用甚廣,是原發性腎小球疾病的主要治療方法之一。但長期糖皮質激素治療可導致嚴重不良反應,包括骨質疏松癥、感染、糖尿病、白內障等,因此有必要規范糖皮質激素的使用。目前糖皮質激素治療的最佳劑量、療程尚無定論。
1.糖皮質激素的臨床藥理
生理情況下糖皮質激素由下丘腦-垂體軸(hypothalamic pituitary adrenal axis,HPA)控制分泌,主要影響物質代謝過程,超生理劑量的糖皮質激素還有抗炎、抗免疫等藥理作用。在免疫性腎小球疾病中,激素的治療作用主要為抗炎作用,而免疫抑制作用是次要的。
2.糖皮質激素的副作用
糖皮質激素的副作用取決于劑量和時間。主要副作用包括:感染、水鈉潴留和高血壓或原有高血壓加重、消化性潰瘍、骨質疏松、類固醇性糖尿病、白內障精神癥狀、向心性肥胖以及對內源性垂體-下丘腦軸的抑制。
3.糖皮質激素在原發性腎小球疾病中的應用
原發性腎小球腎炎包括微小病變腎病、局灶性階段性腎小球硬化、膜性腎病、IgA腎病、膜增生性腎小球腎炎、系膜增殖性腎小球腎炎、急進性腎炎(新月體腎炎)等,其中前四種最常見。既往觀點認為糖皮質激素的治療原則是:起始劑量足、減量緩、維持時間長,但隨著新的循證醫學證據的不斷出現,這一傳統觀念受到挑戰。
3.1 微小病變腎?。∕CD)
本病治療目的是盡快誘導緩解、減少藥物的不良反應即用產生最小不良反應的劑量藥物,盡可能使患者的緩解狀態維持較長時間。MCD的循證醫學證據大多來自未成年人,極少成年患者被納入研究,因此目前對于成年MCD患者的治療難以給予明確的推薦。
糖皮質激素對MCD治療效果較好,但隨著患者年齡增加,糖皮質激素的有效率有下降趨勢,且復發率較高,文獻報道成人MCD的復發率30%-80%。日本學者Takei T等通過回顧性研究發現成人MCD復發率可高達67.1%.這一研究中患者的初始治療方案均符合起始劑量足、減量緩慢、維持時間長的原則,復發組(n=55)激素不良反應明顯高于未復發組(n=27)。這提示我們長程激素治療似乎并未有效減少MCD的復發,而確切地增加了不良反應!
隨后該中心對首次復發的患者進行了一項隨機對照研究。所有入選者均經腎活檢術明確診斷為MCD,潑尼松龍(PSL)初始劑量1.0 mg/kg/d,4-6周不等達緩解后每4周減量10mg,至10mg/d后維持12個月。共52例入選,隨機分為環孢素+潑尼松龍組(CyA+PSL組)和潑尼松龍組(PSL組)。
CyA+PSL組PSL初始劑量0.8 mg/kg/d口服,CyA劑量104±25 mg/d(1.8±0.4 mg/kg/d),PSL組PSL初始劑量1.0 mg/kg/d,緩解后PSL每4周減量10mg/d,至10mg/d維持,總療程6個月。結果顯示首次復發的成人MCD患者CSA+PSL治療2周后尿蛋白明顯減少,血清總膽固醇明顯下降,血清總蛋白和白蛋白水平明顯升高,96.2%患者4周內完全緩解,較PSL組更快獲得緩解,后者4周內76.9%患者完全緩解。兩組患者3個月及6個月的緩解率和再次復發率無統計學差異。CyA+PSL組激素量(46.1±11.3 mg/d)明顯低于PSL組(56.0±11.9 mg/d:P=0.004),聯合治療平均可減少激素劑量約2.5g。繼續隨訪6月-8年(平均26月)后,復發率與重復高劑量激素或維持療程無相關性。這項研究顯示CyA和PSL聯合治療可使復發MCD患者更早獲得緩解,并減少激素劑量,推測聯合治療可以減少多次復發患者的激素毒性。
3.2 局灶性階段性腎小球硬化(FSGS)
KDIGO指南建議大劑量激素至少使用4周,若患者能耐受,最長可達16周或達到完全緩解。對激素抵抗的FSGS患者,建議給予環孢素,劑量3-5mg/kg/d,至少持續4-6月。(2B)盡管激素仍被列為FSGS的主要治療途徑,但大部分成人FSGS傾向于激素依賴或激素抵抗,正規長程療法僅少數FSGS患者可完全緩解或長期維持部分緩解,且如此大劑量、長療程激素治療帶來的激素毒性是臨床醫師治療時必須考慮的問題。
Senthil Nayagam等采用口服MMF 2g/d共6個月加PSL 0.5mg/kg/d 2-3個月用于治療初發成人FSGS,與常規療法(口服PSL 1mg/kg/d共3-6月)比較,短期內緩解率類似,但具有更快獲得緩解及減少激素暴露的優點。
3.3 膜性腎病
荷蘭Du Buf-Vereijken PW等采用激素+CTX方案:第1、3、5個月首先靜脈滴注甲強龍(MP)1g/d×3天,隨后隔日口服潑尼松0.5mg/kg,共6月;CTX劑量為1.5-2.0mg/kg/d口服治療12月。
該組資料腎臟5年存活率為94%,7年為74%。Penticelli等提出的意大利方案:第1、3、5個月先靜脈滴注甲強龍(MP)1g/d×3天,接著口服潑尼松0.4 mg/(kg/d)×27天;第2、4、6個月則停用激素,改為口服苯丁酸氮芥(CH)0.2 mg/(kg?d),整個療程為6個月。研究結果證實方案對IMN腎病綜合征患者具有降低蛋白尿和保護腎功能的作用。
KDIGO臨床指南建議膜性腎病患者確診后若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1)在至少6個月的觀察期中尿蛋白持續>4g/d,盡管采用抗高血壓和抗尿蛋白治療,蛋白尿仍>基線的50%,無進行性下降;(2)出現嚴重的與腎病綜合征相關的致殘或致死癥候群;(3)Scr在6~12個月升高≥30%,但eGFR不<25-30ml/min/1.73m^2,且不能以同時存在的并發癥解釋;建議給予為期6個月的起始治療,每月循環交替使用口服糖皮質激素、靜脈注射皮質激素和口服烷化劑;且除非腎功能惡化,建議在完成初始治療之后采用至少6個月的保持治療。
3.4.IgA腎病
KDIGO臨床指南建議采用3-6個月合理的支持療法后蛋白尿仍持續≥1g/d、GFR>50ml/min的IgA腎病患者給予為期6個月的皮質激素治療(2B)。Manno C等通過RCT研究證明中度腎組織損傷、蛋白尿持續大于1 g/d的患者給予6個月的激素治療(起始劑量1mg/kg/d,2月后每月減少0.2mg/kg/d)可延緩IgA腎病的進展。
在臨床工作中,應用糖皮質激素治療腎病,應根據不同病理類型和臨床表現,掌握激素的適應癥、禁忌癥和使用方法,最大限度發揮其作用,減輕對機體的副作用,并正確應用免疫抑制治療,重視綜合治療措施。如何將激素療效最大化、副作用最小化急需不斷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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