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應用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審定公布的名詞:例如:光密度(OD)應改為吸光度(A,absorbance)。腦功能輕微失調、兒童多動癥和注意缺陷障礙應統稱為注意缺陷障礙(伴多動)(attentiondeficithyperactivitydisorder)。“環孢菌素”,應改為“環孢素(cyclosporine)”;“多聚酶鏈反應”應為“聚合酶鏈反應(PCR,polymerasechainreaction);“腦梗塞”根據其病理情況應改為“腦梗死”(cerebralinfarction);“遺傳易感性”應改為“遺傳易患性”(hereditarysusceptibility);“機能”應為“功能”(function);“球麻痹”應為“延髓性麻痹”(bulbarparalysis,bulbarpalsy);“冷凍蝕刻”應為“冰凍蝕刻”(freeze-etching);“顱神經應為“腦神經”(cranialnerves);“中風”應為“卒中”(stroke);“紅血球”應為“紅細胞”(erythrocyte),“剖腹產術”(含義不科學)應改為“剖宮產術”(cesareansection)。
2.隨便應用臨床口頭簡稱,如“甲亢”應稱為“甲狀腺功能亢進”;“風心病”應為“風濕性心臟病”,“腎衰”應為“腎功能衰竭”。此外,谷丙轉氨酶(GPT)已正名為丙氨酸氨基轉移酶(alanineaminotransferase,ALT);谷草轉氨酶(GOT)已正名為天冬氨酸氨基轉移酶(aspartateaminotransferase,ASP)。
3.外文譯名不規范,醫學領域中,有許多以人名命名的疾病名稱,用以紀念、表彰該疾病的發現者和(或)描述者。目前,翻譯外國人姓名時,讀音以其所在國家的習慣為準(名從主人)。例如,曾稱之為“格林巴利綜合征”的Guillain-Barrésyndrome,經審定,批準改為“吉蘭-巴雷綜合征”;“杜氏肌營養不良”應改為“迪謝內肌營養不良”(Duchennemusculardystrophy),以法國醫學家Meniere命名的病,原譯為“美尼爾病”,現譯為“梅尼埃病”;“Crohndiseases”過去譯作“克隆病”,為避免與“clone(克隆)”相區別,現定為“克羅恩病”。此外,對其他一些病名亦作了修改,如“巴彬斯基征”改為”巴賓斯基征”(Babinskisign);“克尼格征”改稱“凱爾尼格征”(Kernigsign);“貝羅病”改為“巴洛病”(Balodisease)。另外,大多數作者在用外國人名時,加“氏”字,如阿爾茨海默氏病(Alzheimer’sdisease);霍夫曼氏征(Hoffmann’ssign)等。
醫學論文格式上包括題目、摘要、關鍵詞、正文和參考文獻五個組成部分。 (一...[詳細]
1 資料存儲階段 在選題、設計、實施的過程中就隨時將與研究課題相關的原始資...[詳細]